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公告(第二次)

10.10.2014  10:56

1. 招标条件
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等六个建设项目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项目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在国内进行公开招标(第二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第一合同段: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
路线起于平远县城南侧的田兴村(接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往东南经平远县长田镇、梅县大坪镇、梅江区梅北镇,终于上村(接长深高速公路),长约33.8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35.53亿元。
第二合同段: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
路线起于汕尾红海湾经济开发区田墘镇埔上村,总体向北经海丰县赤坑镇,陆丰市上英镇、潭西镇,海丰县可塘镇,终于陆丰市平东镇塘尾村(接潮惠高速),长约35.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35.3亿元。
第三合同段:湛江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
路线起于规划湖东大道与雷东大道交叉处,经民安镇以南、龙湾北侧,跨越教门港,于东海岛西南角跨越通明海进入雷州市,经沈塘镇以南、官山水库南侧,先后跨越湛江海湾大桥连接线二期工程和粤海铁路后,终于沈海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35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26米。总投资约40亿元。
第四合同段: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公路(含大埔至漳州支线)
该项目共长121.6公里,由主线和大埔至漳州支线组成,其中:主线起于梅州市大埔县银江镇(接梅大高速公路),往东南方向,经大埔县洲瑞、高陂、光德,饶平县新丰、三饶、汤溪、东山、浮三、新圩、联饶等镇,终于黄冈镇碧岗农场(接潮州港进港大道),长约91.3公里。大埔至漳州支线于高陂镇与主线分离,经平原、百侯、枫朗等镇,终于大东镇白土附近粤闽界(接梅漳高速福建省漳州段),长约30.3公里。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4.5米。总投资约124.8亿元。
第五合同段: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
路线起于惠州市龙门县沙迳镇(接广河高速公路),经从化市良口镇,佛冈县汤塘镇、龙山镇,清新县,终于清城区太和镇,长约128.3公里。分段采用设计速度100、12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为26、33.5、34.5米。总投资约158亿元。
第六合同段:潮汕环线高速公路(含潮汕连接线)
该项目全长约67.4公里,由主线和潮汕连接线组成,其中:主线起于澄海区上华镇山边村(接沈海高速),经潮安县东凤、彩塘、庵埠,揭东县地都,潮阳区西胪、河溪、金浦,潮南区胪岗镇,终于潮南区井都镇牛路(接沈海高速),长约50.8公里;潮汕连接线与潮阳区西胪镇海田与主线分离,经潮阳西胪、关埠、灶浦,终于灶浦镇东仓(接潮惠高速),全长约16.6公里。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的双向四、六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26米和33.5米。总投资约102.9亿元。该项目已由招标人组织完成初步设计招标工作,投标人应接受招标结果并承担有关费用,具体如下:  投标报价(万元)
A1标段,中标人为  中交公路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为  5569.5184万元;
A2标段,中标人为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为 3894.4882万元;
B  标段,中标人为 中国公路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 633.3500万元。
上述六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方案、技术标准、投资估算等最终以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上述六个项目各个建设项目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经营权合同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同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
(1) 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2) 注册资本3.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参与第一、第二、第三合同段的投资人总资产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参与第四、第五、第六合同段的投资人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3) 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净资产不低于所参与合同段投资估算的35%;参与多个合同段的投标人,净资产不低于按照前述单个合同段净资产的累计值;
  (4) 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75%,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诉讼保全、清算、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最近三年是指从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
(5)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且未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或交通运输部取消在广东省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东省公路建设市场的且处罚期未满的;
(6) 最近十年在国内完成独立投资或绝对控股投资并主导建设管理,且交工验收通车的高速公路项目不少于1个。最近十年是指从2004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下同。以集团或总公司名义的投标人,其绝对控股的下属二级公司业绩计入集团或总公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政府优惠

4.1 项目依法可采用BOT+EPC方式建设。具备满足本项目技术标准的勘察、设计或施工的法定资质和能力的中标人,可在其资质许可的范围内自行承接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内容;中标人若不具备相应的法定资质和能力,或者超出其资质允许承接的业务范围,则本项目或超出中标人资质允许范围的工程内容必须依法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相应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单位。

4.2 省、市政府补助资本金
1.大埔至潮州港高速(含大漳支线)最高为25亿元。
2.兴宁至汕尾高速公路汕尾段最高为6亿元。
3.梅州至平远高速公路最高为5亿元。
4.汕湛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最高为16亿元。
5.潮汕环线高速公路最高为12亿元。
6.东海岛至雷州高速公路最高为5亿元。

5 获取招标文件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月10日至2014年10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0房,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6. 递交投标文件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4 年12月1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5会议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交通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广东省交通公众网: http://www.gdcd.gov.cn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http://www.gdzbtb.gov.cn/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招标咨询: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路越秀区27号广东交通大厦15楼1510房
邮          编:510101
电          话:020-83835328-15103      电 子 邮 箱:chenzhihong#gdcd.gov.cn
传          真:020-83730639         
联  系  人:陈先生
                                                                                                          201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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