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将实施快处快赔

09.11.2015  10:18
原标题:高速公路轻微事故将全面实施快处快赔

  从11月10日起,东莞全市高速公路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将全面实施快处快赔,该市行政区域内太平高速、东莞高速两个高速公路大队设立4个快处快赔理赔服务点,实施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4个理赔服务点也将于当天正式启用。

   损失万元以下可快处快赔

  东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交管科负责人介绍,凡是在东莞市行政区域内的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轻微事故”),肇事机动车辆一方在广东省范围内投保交强险的,未造成人员伤亡,单方财产损失10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总额20000元以下的,且当事人对事故事实责任及成因无争议的轻微事故都适用快处快赔。

  该负责人还提醒广大驾驶员,对于发生轻微事故之后可以立即撤离现场而没有撤离现场造成交通堵塞的,交警部门将予以处罚,当事人还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的,一并处罚。而当事人如果出现一方不承认事故责任或不愿意自行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交警部门将按照事故处理简易程序作出事故认定。

  4个理赔点全年常态化办公

  为全面开展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交警部门联合保险行业协会、高速公路公司、路政等部门在莞深高速南行黄江服务区、虎岗高速西行大岭山服务区、莞佛高速威远出口、广深高速北行厚街服务区设立4个轻微交通事故理赔服务点,全年无休开展快处快赔工作。

  从11月10日开始,这4个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为每天早上10点至晚上6点,考虑到周五车辆密集,每个周五的工作时间延长至晚上7点,另外每逢重大节假日,理赔服务点的工作时间将延长至每天不少于16个小时,并将适当增加理赔服务点。

   ■话你知

  轻微事故发生后如何快处快赔?

  发生轻微事故之后,要怎样快处快赔呢?作为驾驶员应该怎样操作呢?上述负责人介绍:

  一、发生轻微事故之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对于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应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就近的理赔服务点再进行协商,但对于车辆不能继续安全行驶的,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在肇事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等候处理。

  二、当事人不能协商处理的轻微事故,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情况下,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用手机或相机拍摄现场车辆前、后全貌照片(能反映出事故车辆和路面标线)或拍摄视频影像,然后根据指引到就近的理赔服务点处理。

  三、如果发生轻微事故后车辆不能继续安全行驶的或其中一方当事人坚持不去理赔服务点处理的,车上所有司乘人员应迅速转移至安全区域,并在肇事车辆来车方向150米以外摆放警示标志,同时开启危险警示灯等候处理。交警部门将通知就近的民警、路政队员或交通拯救队员到场处理。

  四、如果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后,为逃避事故责任而故意逃离且在《协议书》上填写虚假信息的,将按肇事逃逸来处理。(郭文君 戴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