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换甲收费”是个不光彩的先例

17.12.2014  13:14

  【辣评】

  唐吉伟德

  11月22日,原京石高速公路河北段(现G4京港澳高速公路京石段,因收费年限到期停止收费。但免费时间只有40天,今年年底,在原京石高速的路基上,“新京石高速”将重新上岗,并重新获得22年的收费权。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交通运输部官员表示,“新京石高速”与“原京石高速”已经是两条不同的高速路,因此重新获得收费权并不违反相关法规。

  京石高速因为收费年限到期而停止收费,一度被外界视为具有积极的样本价值,对其自觉恪守规制的做法也大加赞赏。因为在普遍性无视公众观感和法规要求的语境内外下,外界确实需要一个“自律标本”,以便于作为现身说法的范例。然而“改造延期”的做法,无疑让人大跌眼镜,顿生被欺骗和蒙蔽之感。

  外界无从知晓,22年的收费依据是什么。对公众来说,高速公路收费带来的不堪纠结,既有收不收费的前置条件,更有收取多少的程序追问——自己的权利何时获得尊重,自己的诉求又何时得到回应?收费还债尚可理解,“收来的钱究竟用于了何处”何以始终没有答案。

  任何惠及民生的改革,都必须拿既得利益开刀,并取消一切不合理的收费项目。中国的高速公路收费里程数占世界第一,直接导致了物流成本和民众负担的增加,因而减少和压缩收费里程数,逐步让公路回归公益,是减轻群众负担、扶持实体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的结合点。然而,京石高速“换脸”收费是对这种诉求的漠视,并成为了一种互相比坏的恶例。当“京石做法”被放行之后,那么也就意味着其已成可以效仿的样本,其他地方也会将“换马甲”作为应对舆论和规则的优先选项。触动利益比触动灵魂还难,深化改革不能总停留在口头上,没有一两个关键领域的破题,就很难达成更广泛的改革共识,凝聚更大的改革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