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高院:“占中”漠视他人利益 非“公民抗命”

24.10.2014  11:29

  香港高等法院今天颁布书面判词,解释星期一晚颁下的禁制令的理据,认为“占中”漠视他人利益,不是“公民抗命”。

  高等法院的禁制令,禁止“占中”人士占领旺角及中信大厦三个出入口。法官在今天颁布的书面判词中提到,不同意“占领中环”运动是公民抗命。运动规模庞大又持续多日,影响很多人,存在演变成骚乱的实质风险,无论背后有多么高尚的原因,都不可视之为公民抗命。

  法官又说,即使基本法保障示威集会权利,也无人可以完全漠视其他市民的利益,独占公路使用。而且,示威者设置障碍物,堵塞香港主干道,的确对的士司机及经营者造成巨大损失。(记者 尹世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