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审判一线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29.07.2016  13:35


广东高院审判一线中层干部轮岗交流

一批入额中青年法官晋升审判员

来源:人民法院报

 

 

7月28日,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20名一线审判岗位领导干部进行了岗位交流,68名助审员晋升审判职务,成立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决庭),加强对全省破产案件和执行裁判案件的审理及指导。

据介绍,20名交流任职的领导干部包括立案、刑事、民事、执行等各业务部门。新任命的68名审判员均为广东高院首批入额法官,全部经过考试、考核以及遴选委员会专业评审等选拔程序。都是目前审判一线的业务骨干,平均年龄41岁,90%以上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10年以上的法律工作经历。

新成立的破产审判庭(执行裁决庭),主要职责除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企业强制清算案件,依法处理企业破产或企业强制清算后的善后事宜,还将负责审理涉执行诉讼异议等案件。

 

 

(记者  :张慧鹏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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