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高院执行局:多措并举让老赖寸步难行

22.09.2016  22:35
广东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现场答记者问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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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夏季大会战”的阶段性成果进行公开通报。对目前全省“破解执行难,重构诚信社会”工作中社会关心的热点话题,省法院执行局局长许佩华进行了详细的回答和解读。

广东省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许佩华现场答记者问

   大会战首战告捷 多举措惩戒失信

  问:请您介绍下这次开展“夏季执行大会战”的背景。

  许:执行难是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社会各界高度关切,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庄严承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广东法院承担着全国近1/10的执行案件,在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攻坚战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为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第一仗,推动最高法院《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和省高院的实施意见全面落实,省法院从今年6月起,在全省法院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执行大会战”活动。

  今年1-8月,全省法院执行结案近21万件,增长40%;执结标的总金额906亿元,增加两倍。截至今年7月底,广东省清理的执行案款达54亿多元,占全国的63%。截至8月底,全省共发放66.6亿元。8月份单月发放12亿多元,比7月份的7亿元增加5亿多元。今年1-8月,全省法院共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存款625万多笔,查询到的金额仅人民币即达2550亿元。今年1-8月,全省法院共拘留“老赖”1970人次,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29人次,公开曝光20988人次。

  问:针对“破解执行难,重构诚信社会”,广东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效?

  许:破解执行难与重构诚信社会是双向联通、相互促进的关系。近年来,广东主要通过开放、共享法院执行案件信息,联动执行和协助执行,共建失信惩戒合作机制。一是与人民银行合作,限制贷款。开发上线了“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导入接口”,将全省未结执行案件信息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限制被执行人贷款。揭阳中院一被执行人因被限制贷款,立即主动还债1.2亿元。二是与行政机关合作,限制行政审批。省高院与省发改委、经信委、国土厅、住建厅、工商局会签了纪要,向这五家行政机关推送全省未结执行案件信息,行政机关对被执行人行政申请事项进行限制。三是与边检机关合作,限制出入境。2014年、2015年全省法院交由边检部门实施布控措施的被执行人约2000名。四是与公安机关合作,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2009年以来,省高院与省公安厅先后签订了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车辆、处置暴力抗拒执行事件等文件。近日,省高院又与省公安厅建立了“被执行人旅业监控系统”,被执行人入住宾馆和酒店时,法院第一时间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警报。

  此外,全省法院通过对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限制招标投标、禁止出任法定代表人等措施,让“老赖”寸步难行。

  八成老赖是个人 讨债赖债多发

  问:目前执行案件主要有哪些类型?“老赖”人群构成有哪些特点?

  许:从案件类型看,法院强制执行覆盖民事合同、民事侵权、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继承、刑事财产刑、刑事附带民事、行政诉讼、行政非诉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领域,但主要集中在民事领域。从主体对象看,自然人老赖占绝大部分,根据最高法院的统计,自然人老赖占80%以上,法人不到20%。

  问:法院系统在解决执行难过程中遇到哪些难题?

  许:一是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的机制没有建立,大量案件涌入人民法院。2014年全省法院新收执行案件27万件,2015年增至35万多件,增长28.72%。2016年1-8月新收29万多件,同比又增长27.22%。珠三角法院一名普通执行法官,年均执行案件四、五百件。二是逃债、赖债多发。债务人无视生效法律文书,采取转移隐匿财产、虚假诉讼、虚假仲裁、玩失踪等情况多发。其原因,在于逃债赖债的违法成本过低、社会信用机制、执行威慑机制缺失。三是部分被执行人滥用执行救济措施。当前,涉执行信访和执行异议、复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执行救济措施均有滥用之势,严重影响执行效率。四是执行的社会效果对法院执行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人民法院在严格依法执行生效裁判时,还必须考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依法保障被执行人及其同住家属的基本生活保障,在执行时机、执行方式、执行技巧等方面要综合研判。五是协助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一些协助执行的单位,违法提供虚假信息、通风报信、拖延协助义务,干扰、阻挠法院执行。

  建长效机制 强化内外协调联动

  问:除了组织此次执行大会战之外,广东法院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许:一是建立督促行政机关主动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长效机制。省高院每半年统计一次全省行政机关为被执行人的未结案件,通过定期通报、综治考核扣分、上级领导约谈、限制文明单位评选等措施,促使行政机关主动履行义务。二是推行执行繁简分流。综合案件难易程度,将其中简单易执、易结的案件集中交由专门执行团队负责快速办理,其他普通案件则由普通执行人员精细化办理。三是建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机制。对于企业法人资不抵债的,通过执行转破产解决。对于自然人无履行能力的,退出本次执行程序。对于终结本次执行案件,债权人应当继续关注债务人的财产情况,人民法院也将利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继续查找被执行人财产,并持续对被执行人采取各种限制措施。

  此外,省高院还就网络司法拍卖、信访案件化解、执行案款清理等工作建立和完善了长效机制建设。

  问:据了解,省法院今年出台了一个关于加强执行监督的文件,请你介绍一下法院是如何加强内部监督的?

  许:今年5月,省高院出台了《关于执行监督工作实施问责的暂行规定》,对全省各级法院及其工作人员拒不执行、严重怠于执行上级法院执行监督意见和其他指令的行为予以问责。省高院执行局于8月初,派出7个小组对14个中院进行了专项督导,查找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此外,针对人民群众的投诉和申诉信访,全省各级法院也会核实相关情况并作出处理。

  问:执行工作是一个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综合性工作,在发挥执行联动作用上有什么新举措?

  许:一方面是加强外部执行联动。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由省委政法委对不履行法院裁判的地市行政机关进行定期通报并约谈其主要领导;深圳16家银行将入法院查控网络平台;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发布通告,集中打击拒执犯罪;东莞中院实现网络办理涉案房产查询、查封、解封、过户等。另一个方面是强化法院内部协调配合。省高院成立了由执行局、纪检、人事、宣传、财务、信息技术等部门组成的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各地法院也均参照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进一步提升执行装备保障水平、推进执行案款清理、加强执行宣传等工作,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