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分管民政副县长被停职 遇难者身份全部认定
新华社发
5月25日晚,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火灾,造成38位老人遇难、6人受伤。27日,鲁山县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田汉霖、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刘大钢等4人被停职处理。昨天,38位遇难者遗体DNA比对结束,身份已全部认定,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
动态
鲁山副县长等4人被停职
记者从平顶山市委获悉,因5月25日鲁山县琴台街道三里河村康乐园老年公寓发生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根据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建议和领导干部问责的有关规定,5月27日,中共平顶山市委作出决定,对鲁山县人民政府分管民政工作的副县长田汉霖停职处理。
同日,中共鲁山县委作出决定,对鲁山县民政局局长刘大钢,党组成员、主任科员王占文,鲁山县公安局党委委员高峰停职处理。
38位遇难者身份已认定
平顶山市官方28日发布消息称,鲁山县康乐园老年公寓大火中38位遇难者遗体DNA比对结束,身份已全部认定。
平顶山市委28日下午发布消息称,这起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以后,鲁山县公安局由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为主,相关部门配合,对遇难者家属血样采集,通过DNA比对认定遇难者身份。目前,DNA比对已结束,38具遗体的身份已全部认定。善后工作仍在进行中,对遇难者家属的赔偿金尚未确定。
此前,曾有消息称,死亡赔偿标准已确定:不分城镇或农村户口,每位遇难者赔偿50万元。
6名伤者得到积极治疗
火灾后,两名重伤员被送入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救治,4名轻伤员送入鲁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昨天,记者从平煤神马医疗集团总医院获悉,事发当晚该院从ICU、烧伤科、呼吸内科、血液科、检验科抽调专家组成抢救小组,对伤者进行会诊,采取抗休克治疗。目前,两名伤者的生命体征暂时趋于平稳。其中一名伤者经前期治疗,血压有所稳定,下一步将积极进行抗休克及抗感染治疗,预防并发症。另一名伤者王桂兰今年82岁,属于二度烧伤,烧伤面积10%,目前的生命体征比较平稳,神志清醒,已能开口说话,接下来主要是预防感染、创面换药处理。
另据了解,在鲁山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的4名伤者病情稳定,生命体征平稳。其中71岁的吴中峰老人轻度烧伤,入院时神志清醒,言语清楚,能够正确回答医护人员的询问。经医护人员采取急救措施,老人目前由家属陪护,病情正在好转。另外3位老人入院时均未受到外伤,医护人员采取积极救治措施,并给予心理疏导安慰。
关注
社会化养老尚存三大“短板”
来自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年底,我国60岁以上的老人大约有2.12亿,其中15%为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15%为失能和半失能老人。迅猛袭来的“银发潮”下,如何实现“老有所养”,成为一个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沉重话题。在养老压力日趋沉重而公办养老机构又严重缺乏的现实背景下,社会化养老已逐渐成为越来越多的人唯一选择。
近年来,在国家扶持政策和市场机遇的刺激下,各类社会化养老机构如雨后春笋般纷纷出现。然而,作为一个方兴未艾的“朝阳产业”,在各类社会资本纷至沓来的同时,当前社会化养老存在3个“短板”,已成为养老安全难以承受之重。
回顾从河南郑州市发生的养老院“虐老”事件、黑龙江海伦市联合敬老院纵火案、湖南双峰县养老院恶性杀人事件,到此次鲁山康乐园火灾,频频发生在养老院的惨剧,折射基层养老安全之痛。
1、安全隐患风险重重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存在严重消防安全隐患的养老机构绝非少数。
“事实上,有许多农村民办养老机构为节约成本,根本做不到消防达标。”西部某省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介绍,不少民办养老院往往在前期投入阶段就存在资金紧张的问题,无法按照国家统一的养老机构建设标准进行建设,甚至存在偷工减料、以假乱真的情况。而面对养老事业的旺盛需求,地方监管审批部门往往“睁只眼,闭只眼”。
东部某县级市一家民办养老院院长曾艳红表示,二三线城市,特别是城乡接合部地区的养老机构起步晚,受传统思维的影响,往往将养老院看成是“孤老院”或“老年收容所”,因此多采用家庭式管理,软硬件配套不足。另一方面,不少城乡接合部的建筑物产权不明晰,消防配套不到位,导致民办养老机构拿不到执照,只能违规经营。
2、护工管理配套不足
今年3月,发生在湖南娄底双峰县的民办养老机构六旬护工砸死8名失能老人事件,即暴露出民办养老院护工管理的隐患。
河南省延津县一家敬老院包括院长在内的6名服务人员,都是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没有专业的护理技能,洗衣、做饭、喂饭、端尿、打扫卫生,几乎24小时都在院里忙活,每个月却只有800多元工资,很难吸引人、留住人。
“干活多、工资低、福利少、待遇差,一般服务人员都很难招到,更别说专业护理人才了,只怕将来敬老院里老人无人愿意照料了。”延津县民政局一位干部对此颇为无奈。
福建安心民办养老院院长宋达介绍,当前只有各地市民政部门会不定期地举办护理专业技术培训,且仅限于初级培训。而老人作为一个特殊群体,往往面临身体机能退化、思想意识不清等问题,心理层面的精神慰藉往往被养老机构所忽略。
记者了解到,当前护工群体主要构成为进城务工人员,专业度不足。而我国护工专业也仅开设三五年时间,面临招生困难、师资不足、教材缺失、认可度低等问题。为此,护理人员培训成为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自选动作”。
3、养老服务法规缺位
宋达说,当前人们法律意识逐渐提升,但养老行业专门的法律法规却迟迟未见“音讯”,不少民办养老机构的入住协议只是养老院自行拟定,没有规范的格式和法律依据。
宋达说,养老院多是风险高发群体,出险率极高,但当前涉及养老机构纠纷多参考《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缺乏明确法律支持,导致现实中因养老服务发生的纠纷往往因参考法规的不同而结果悬殊。
为了应对法律依据模糊的现状,宋达所在的养老院聘请了法律顾问,针对老人可能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细化相关规程,规范员工行为,“但大部分民办养老院没有这个意识,也没有相关经费,一旦出现问题,养老机构甚至直接被拖垮。”
专家说法让老人真正“康乐”需多方努力
中国老龄产业协会副会长张恺悌认为,养老院安全事故频发还因政策落实缺位。据介绍,国家近年来针对养老服务业颁布了多项政策法规,其中2010年颁布的《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对养老院建设有严格规定。但事实上,许多地方并没有认真落实。虽然各地针对养老机构的检查每年都有,但却很少认真去抓。“一出事,亡羊补牢抓检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甘肃一位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认为,近年来国家一系列鼓励政策出台,不少民间资本将“夕阳产业”看作“捞金”渠道,某些政府部门也“快”字当头,忽视质量和监管。而且,随着审批权限由省级下放至各县区、前置审批变为后置审批,养老机构的审批门槛变低,监管能否到位令人担忧。比如一些地方养老需求旺盛,监管者对一些没有达标的民办机构是否取缔有些为难,对达标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他认为,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审批。对经评估不可能达到消防标准的养老机构,要坚决关停。对于村民自建房建成的小型养老机构、小微型的民办养老机构,应通过逐步限制收住老人的办法,促其转型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并协调消防部门帮助形成相应的消防设施配置标准,确保安全。其次,经评估通过适当改造或增设设施,能够达到消防标准的养老机构应加大投入,适时整改。各地政府也应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业内专家认为,可让第三方介入参与规范和监管养老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行业组织的作用,调动第三方与政府进行配合。
此外,加快保险机制全覆盖,减轻养老机构保费负担、降低养老机构运营风险,也将有效促进养老产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