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店卖小学生“鸡尾酒”?原是“鸡尾9饮料”
●本报记者 王丽莉
日前,不少学生家长向本报“民生一线”栏目反映,称梅城作新小学附近部分商店贩卖包装如同试管状的“鸡尾酒”,家长们认为小学生本不能喝酒,学校附近的商店更不宜贩卖酒水,希望梅州日报记者介入调查。
1 商店贩卖的鸡尾酒原是“鸡尾9饮料”
作新小学附近的商店是否在贩卖鸡尾酒呢?连日来,记者为此走访了该校附近的商店。22日,记者在店名为鑫如商店的店内发现了市民所说的试管造型包装的“鸡尾酒”。这些商品的试管造型的包装由透明材质制成,里面的液体颜色鲜艳,试管造型的包装上写着“奇澳QiAO鸡尾9饮料”“净含量:50ml”,但并未标明厂家、生产日期、配料等信息。据了解,该产品一瓶卖5角钱,买一瓶送一包糖粒,一包糖粒一般为3颗,呈白色固体状。记者在整盒的外包装处看到,外包装处写着“买一瓶送一包”“酷将糖粒放进饮料中瞬间点燃激情”。记者将糖粒放入该饮料中后,糖粒开始慢慢融化,饮料内迅速出现许多气泡。
有儿童到商店购买该产品。
2 店主公然抢夺记者手机
该产品没有厂家等基本信息,而这些产品的直接消费对象大部分是附近的学生,那么该产品若是三无产品,会否影响孩子们的健康?抑或是这些产品并非三无产品,它的大件外包装处标有厂家等基本信息?为此,本报记者于23日开展了暗访行动。记者发现,除了鑫如商店外,作新小学门口还有一家商店在销售该产品,一前来购买该产品的学生说:“我比较常买这种饮料,挺喜欢喝的。”然而,在暗访期间,因为鑫如商店的店主怀疑记者在录音,所以他们曾抢走记者的手机。待记者报警,随同警察再次回到该店时,记者发现该产品已不见。对于该产品是否无厂家等信息标识,该店店主表示该产品整盒的包装内有一张较小的纸张,上面标明了厂家等信息。
3 梅江区食药监局已着手调查此事
为了调查清楚真相,昨日,记者向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了此事。此事引起了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出动执法人员,分批对作新小学附近的小食品商店进行了逐一排查。执法人员在校门口部分商店找到了奇澳鸡尾9饮料,执法人员现场查看产品包装后发现该食品并非是鸡尾酒,而是一种饮料,该奇澳鸡尾9饮料外包装塑料纸上标注有生产厂家、QS生产许可等信息,但拆分外包装袋后,内装的各小瓶饮料并无任何标识,执法人员将该批可疑食品进行了查封扣押,同时将送相关检验机构进行质量检验。执法人员将根据产品包装标称的生产企业再做进一步的调查,核实其是否属于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的合法食品。同时执法人员还根据经营者提供的进货单据检查了进货来源,追根溯源追查批发商,在某批发商处查封了涉嫌问题的该食品。
执法人员在作新小学附近的商店检查食品。
执法人员在其他商店也发现了“鸡尾9饮料”。
梅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调查核实该饮料,并就其他学校的学校食品安全开展全面的普查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