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鹅潭商务区规划正式获批,花地河沿线旧厂进行连片改造

09.09.2020  16:40

大洋网讯 作为广州西部CBD的白鹅潭商务区规划建设一直备受关注,近日,《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规划和城市设计整合优化》获广州市政府批准,并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正式公布实施。其中明确,白鹅潭商务区一区的总建筑面积为2707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60万平方米。批复中提出,将一区总体规划指标分解到各功能组团,制定各功能组团的指标框架,对下一阶段城市更新、土地收储、单元规划编制、控规优化深化等进行指导。

白鹅潭商务区(一区)获批规划图

一区面积16.4平方公里,划分5大功能组团

整个白鹅潭商务区以花蕾路为界划分为一区和二区两部分,包括1个核心区、11个功能组团,总体定位为:广州西岸中心商务区,中心城区西翼沿江总部经济带。本次获批的白鹅潭商务区(一区)项目位于湾区中部,北至大坦沙,西至荔湾区界与花地河,东至珠江,南至三枝香水道。面积16.4平方公里,水域范围2.8平方公里。

一区共划分为5个功能组团,总建筑面积为2707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60万平方米,整体道路网密度不小于10.37公里/平方公里,核心区道路网密度控制在12~14公里/平方公里。

一区的总体规划指标分解到5个组团中分别是——

核心区主导功能以商务办公为主,总建筑面积控制在862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控制在513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275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不小于13.6公里/平方公里。

大坦沙健康医疗组团主导功能以商务研发、生活居住为主,总建筑面积控制在637.4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221.9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不小于8.13公里/平方公里 (新建区不小于10公里/平方公里),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具体地块的指标可在总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腾挪,在完成更新改造政策要求的审批程序后由荔湾区政府统筹调整落实。

如意坊-沙面历史文化组团主导功能以历史文化、生活居住为主,总建筑面积控制在202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控制在82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86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不小于12.22公里/平方公里。

广佛黄金商贸组团主导功能以商务办公为主,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03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控制在149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316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不小于10.09公里/平方公里。

花地河北组团主导功能以综合服务为主,总建筑面积控制在502万平方米,产业(商务办公)建筑面积控制在96万平方米,居住建筑面积控制在340万平方米,道路网密度不小于8.73公里/平方公里°。

花地河沿线旧厂进行成片连片改造

本次规划还明确了近期重点推进的三大地块的优化方案。

花地河总部地块规划优化方案。用地调整方面,统筹沿花地河沿线旧厂进行成片连片改造,将现行控规商业金融业用地调整为商务用地(包含其他商务用地),按照“小街区密路网”的理念,划分形成10个地块,并补充落实小蓬仙馆市级文物单位控制要求。

规划指标方面,调整范围内,涌岸路以北增加产业建筑量,从7.35万平方米增加到22万平方米。

路网规划方面,在花地河花园总部地块增加3条通向花地河的弹性支路,允许下一步设计方案对弹性支路进行微调;根据现状路网及地块权属情况,在保持已批建筑总量不变的原则下,进行局部修正。

同时允许荔湾区政府结合下一步招商情况,确定涌岸路以北地块的具体用地性质及同类性质地块间腾挪计容建设面积,提升开发灵活性。

白鹅潭地铁站场站综合体选址调整

白鹅潭地铁站场站综合体地块规划优化方案。调整原白鹅潭地铁站场站综合体选址,由芳村大道北侧调整至南侧、花地大道两侧。根据荔湾区政府意见,用地面积由3.8公顷调整至12.8公顷。通过综合体建设,统筹同步扩建东侧现状小学和市民公园,带动片区连片改造。

用地调整方面,综合体范围用地性质调整为商务设施用地兼容商业设施用地、二类居住用地、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水域及文物古迹用地。

规划指标方面,综合体总建筑面积由99万平方米预控为136万平方米,其中居住及配套面积不大于56万平方米(基于荔湾区白鹅潭管委会与广州地铁集团初步经济评估结论预控,最终建设总量及功能配比以市政府批复的地铁场站综合体方案为准),地块限高最终以地区航空限高要求为准。

为保障项目高质量实施落地,后续应引入国际一流设计团队进行综合体建筑方案设计,荔湾区政府可根据设计方案深化具体规划指标。

坦尾地铁站综合体效果图

大坦沙将建300米高地标

大坦沙健康医疗组团地块规划优化方案。用地及指标调整方面,落实白鹅潭商务区大坦沙健康医疗组团的发展要求,适度增加产业用地规模,将原控规1块政府统筹安置房用地、1块村集体经济用地和1块融资住宅用地调整为3块政府统筹商业商务用地。大坦沙全岛建筑总量由617.4万平方米提升到637.4万平方米(增加20万平方米政府统筹商业商务建设量)。

部分地块建筑高度调整方面,结合站点综合开发,提高坦尾地铁站北侧TOD综合体建筑高度,由建筑限高120~150米提升至160~300米;为塑造前低后高、错落有致的滨江界面,将部分滨江地块的建筑高度由现行控规限高100米调整为一线建筑控制60-100米,二线控制在140米以下。在具体地块办理单体规划报建前按规定完成充分的论证,由荔湾区政府审核批准。

创新空间元素指标创新方面,结合全岛地质条件情况,同意地上停车空间(地上停车楼2~4层)不计容;同意超级活力轴、风雨连廊全天候向公众开放,并不计容和不计建筑密度。

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须保证已批更新改造方案总量不变,下一步结合更新改造实际需求,涉及到的地块功能、指标、配套等调整腾挪方案,在完成更新改造政策要求的审批程序后,由荔湾区政府统筹调整落实。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图片记者杜娟

广州日报全媒体图片记者苏俊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