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强化监督问责 约谈提醒80人次追责11人

29.05.2016  11:05

  26日,记者从鹤山市纪委获悉,今年以来鹤山市以“确责、履责、追责”为主线,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压力传导、常态检查和强化追责,确保“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截至5月中旬,鹤山市约谈提醒80人次,追责11人,事项报备41人次。

  “充分运用约谈提醒,实行抓早抓小,是对党员干部的一种有效保护。”该市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对人、财、物权较集中关键岗位的重点党员干部,以及突出重点问题,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谈话提醒,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于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问题。今年以来,该市各级通过“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等方式约谈提醒共80人次(其中科级干部15人次),与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前谈话共18人次,该市纪委有关领导与下级负责人谈话共59人次。

  同时,鹤山市抓住关键节点,除加强工作作风监督检查外,还把领导干部的“八小时以外”活动纳入监管范畴,对重要事项实行报备:一是建立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外出请示报告制度,由鹤山市委办、鹤山市纪委和鹤山市委组织部备案实行联合监管,今年以来对领导干部节日期间外出情况备案共15人次;二是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严禁大操大办,1—4月已对6名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操办婚宴的情况进行备案;三是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出国(境)报备管理制度,今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出国情况备案共36人次。

  “落实四种形态,必须强化问责。”纪委有关办案人员指出,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在查处案件时,除查清当事人的违纪问题外,还要查清主管领导或分管领导的责任,以此促进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落到实处。今年鹤山落实“一案双查”,共对11名有关责任领导实行了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