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法院开出首份禁止令,禁止少年犯缓刑考验期进电子游戏机室

20.06.2016  23:08

  近日,鹤山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因长期沉迷电子游戏而诱发的抢劫案作出一审宣判,对该案被告人张某适用缓刑的同时,宣告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入电子游戏机室。这是自我国《刑法修正案(八)》对禁止令制度作出规定以来,鹤山首例宣告禁止令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