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白领冒领工资七十多万元获刑
17.06.2016 19:34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17日江门鹤山法院通报,近日该院审理了一起员工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利益的案件。郭某某是鹤山市某电器公司财务室文员,主要负责制作公司每月的员工工资表。2013年12月至2015年5月期间,郭某某利用工作便利,在其每月制作的工资表内先后虚构高某某、张某某、霍某某三名非公司员工的工资资料,并以发工资的形式划账到该三人的银行账号内,共计七十多万元。案发后,郭某某仅退回赃款14500元。2015年12月17日,郭某某被抓获归案。
近日,鹤山法院经审理认为,郭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虚构方法多次将本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依法判处郭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并责令其向被害公司退赔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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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6.2016 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