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01.08.2014  00:10

粤卫〔2014〕58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遏制疫情,加速麻疹消除进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337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4年10月底前在我省重点地区对8月龄~3岁(201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儿童开展含麻疹成份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现将《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迳向我委疾控处反映。
      联系人:王剑莉,联系电话:020-83710654。

省卫生计生委             
2014年7月29日             

 
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份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实施方案

      2013年我省麻疹疫情出现反弹,全省共报告麻疹病例7025例,报告发病率为6.63/10万。与2012年相比,发病数、发病率分别上升265%和262%。2014年1-6月,广东省报告麻疹病例3842例,居全国第3位,报告发病率3.63/10万,居全国第10位。汕尾、肇庆、云浮等市麻疹疫情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发病数与2012年同期累计相比分别上升5012%、968%、867%,3岁以下散居儿童为主要发病人群,占总病例数61%。为有效遏制疫情,加速麻疹消除进程,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麻疹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4〕337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决定在重点地区开展含麻疹成份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指标
      (一)目标:减少免疫空白人群和易感人群的累积,提高人群的免疫水平,遏制麻疹疫情上升,加速麻疹消除进程。
      (二)指标:以县(区)为单位,含麻疹成份疫苗接种率均≥95%。
      二、目标人群和范围
      (一)应急免疫。
      汕尾市、茂名电白县、肇庆怀集县所有8月龄~3岁儿童(201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下同),无论以往免疫史如何,不管其居住地与出生地,凡无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禁忌症者,一律接种1剂麻风疫苗。除以上地区外,各地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补充免疫的范围。
      (二)查漏补种。
      惠州市、肇庆市(怀集县除外)、清远市(连州市)、云浮市(云城区)、茂名市(茂南区)、深圳宝安区(松岗街道、沙井街道、西乡街道)、广州市(白云区、花都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所有8月龄~3岁的儿童,无含麻疹成分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8月龄无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和≥18月龄无2剂次及以上含麻疹成分疫苗免疫史者一律补种1剂麻风疫苗。除以上地区外,各地市还可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查漏补种的范围。
      三、时间安排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四、组织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职责。
      对适龄儿童实施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是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各地要成立领导协调小组,认真组织,做好工作计划、宣传动员、监督检查等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各负其责,确保免疫活动工作的顺利实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为免疫活动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此次免疫活动的组织、实施、协调和监督评价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活动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具体负责免疫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包括宣传发动、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疫苗及注射器的分发、现场监督等工作。
      各地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城管、妇联、流动人口管理、出租屋管理、公安等部门要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摸底造册等工作,并协助组织适龄儿童接种疫苗。
      (二)广泛宣传,全面动员。
      各地宣传工作要在活动前7天开始,持续至活动结束。在活动前7天,把所辖区域内所有活动接种点的详细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免疫对象等信息以报纸、网站或公告等形式向社会公布。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传单、标语、宣传车和宣传单等宣传媒介,在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入、流出地和聚居地、村庄等人口密集地区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动员活动,提高全社会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宣传发动要深入到所辖区域的街头巷尾,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各乡镇、村干部和卫生院防保人员及乡村医生要负责辖区内的宣传发动、发放活动通知单、挨家挨户搜索适龄儿童和协助接种工作,保证村不漏户,户不漏人。
      (三)层层落实,抓住重点。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积极动员有关部门、公众积极参与免疫活动的同时,要抽调足够的医疗卫生人员参与免疫活动。为保证免疫工作如期完成,经县(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可设置临时接种点。各级要制定督导方案,组织督导队伍,开展督导工作,要重点督导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居地、集贸市场、车站等人口流动较多的地区,以及城区和偏远地区等免疫规划工作薄弱地区。市级对重点县区开展督导,县区对重点乡镇开展督导,在活动期间进行全程督导,并于活动结束后进行接种率快速评估。各级督导员应详细分析未入册儿童和“零剂次”儿童(未接种过含麻疹成分疫苗的9月龄~3岁儿童)的情况。督导结果要及时反馈到被督导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
      (四)经费保障。
      本次活动使用的麻疹风疹疫苗、注射器等购置费由省财政在应急接种经费中安排。相关接种经费在当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经费中统筹解决。严禁向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收取任何费用。
      五、技术措施
      (一)人员培训。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免疫活动的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包括:目的、意义;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目标儿童摸底登记方法、要求和效果评价;疫苗及相关物资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证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等。
      (二)认真做好摸底造册工作,尽可能摸清目标儿童数。
      掌握目标儿童人数,登记好所有应种儿童,是保证高接种率的关键环节。各接种单位做好摸底登记、确定应种对象,填写附件1。农村地区由乡村医生会同村干部和其他村民委员,城市由地段防疫医生会同社区(居委)干部、流动管理部门等开展摸底登记工作。摸底造册时与要结合实际情况,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抓好流动人口聚居地、窝棚、建筑工地、边远地区和免疫规划薄弱等地区的摸底工作,加大对集贸市场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力量的投入,流动人口聚集点必须挨家挨户进行摸底。对目标儿童中未入册儿童,应纳入常规免疫管理,无接种证应补发接种证。省、市、县级督导人员和各级疾控中心要对负责管辖地区目标儿童摸底调查质量进行评估,对未达到要求的地区要进行补漏或重新开展摸底登记工作,确保儿童摸底登记工作符合省的要求。
      (三)精心组织,规范接种,确保接种安全和质量。
      为保证本次活动质量,各地必须严格执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范接种行为,疫苗要按有关规定保存和运输,实施接种要严格按要求进行。
      1.接种方式应结合当地实际合理设置接种点,采取定点接种方式,必要时可设立临时接种点。临时接种点可设在城乡接合部、城中村等流动人口聚集地。接种点必须在实施接种前2~3天将体检器械、急救药品和器械等准备齐全,并随时补充。接种现场应有负责组织、预检登记、接种、不良反应处置的工作人员,现场工作人员数量要根据接种对象数量进行适当调整,做到接种对象核实、接种前告知、健康状况询问、规范接种,登记等各个环节均有专人负责。
      2.麻风疫苗接种必须与其它减毒活疫苗接种间隔28天以上。儿童接种麻风疫苗后,应登入儿童预防接种卡、证,无证者应及时给予补发,并通知其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程序规定到相关接种单位补种后续剂次及其它疫苗。
    3.预防接种要严格掌握麻风疫苗接种禁忌证及其他暂缓接种的原则,对于暂缓接种的儿童,应在本次活动后的适宜时机及时予以补种。
      (四)保障疫苗冷链运输。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做好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所需人员、物资(急救药品、器材、应急用救护车等)和经费保障工作,参与补充免疫或查漏补种活动,做好协调工作。并对本次疫苗运输和储存所需冷链设备进行补充和更新,确保疫苗在冷藏条件下运输和储存,保证疫苗的安全有效。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在接种实施前将疫苗逐级分发至所辖乡(镇)卫生院。疫苗的储存、运输要严格执行《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做好出入库记录。
      (五)做好舆情监测与风险沟通、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制定风险沟通预案、成立风险沟通技术小组、建立风险沟通应急反应机制和评估机制,并对与疫苗相关的突发事件进行监测,对相关人员开展风险沟通培训。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媒体沟通和家长疏导等工作。做好舆情监测工作。在免疫活动期间,要监测和应对媒体、论坛、博客等有关免疫活动的报道、评论、帖子、博文等。
      各地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开展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报告。结合免疫活动特点和本地实际,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置方案,及时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工作,对严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遵照“先临床救治、后调查诊断”的原则,做到早期、正规、系统的治疗。麻风疫苗常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治原则参考《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应能及时发现、报告和妥善处理。按照及时、公开、透明的原则,统一发布信息,引导媒体对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作出客观报导,消除公众对预防接种安全性的担忧。疾控机构、接种单位应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沟通解释工作。
      (六)认真评估,严格把关。
      各级督导员在活动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统一的方案进行接种率评估,抽样必须遵循随机化原则进行。对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纠正,接种率小于95%的县区要立刻重新组织人员采取补种措施。
      六、现场接种率快速评估
      评估人员由市、县(区)两级督导人员组成,现场快速评估应在2014年11月5日前完成。
      接种率现场快速评估方法:每县(区)调查90名儿童。每个县(区)抽2个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以镇卫生院为中心在近、中和远距离各抽查1个村,每个村入户调查约10名目标儿童,每个镇累计调查30名儿童;每个县城在市场、车站调查30名目标儿童。调查地点的抽取应有完整的记录。结果的判定以儿童家长回忆和接种单位的接种记录同时符合为准。完成附件4。评估中发现未接种麻风疫苗的目标儿童,告知其前往相关接种单位补种。
      七、总结与报告
      2014年12月5日前,请各市认真分析新入册儿童和“零剂次”儿童接种情况,评估活动的成效,形成工作总结,与县(区)为单位的接种数据(附件2、3、5)一起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方式报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
      2.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活动新入册儿童情况汇总表(各级通用)
      3.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接种情况统计表(各级通用)
        4.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接种状况快速调查表
      5.2014年广东省含麻疹成分疫苗应急免疫和查漏补种接种状况快速调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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