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前清远淘汰4万余辆“黄标车”

01.07.2014  11:59
核心摘要: 对此,检查报告中指出,清远市环境空气质量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监测点位有关,还与机动车尾气和工业污染等污染源有关。全市大气污染源中,各种主要污染物及清远本地污染源所占比例并不清楚,从而难以分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因,影响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开展。

  2017年前,清远市4万余辆“黄标车”将退出历史舞台!日前,在清远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清远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的检查报告。针对日益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检查报告中对清远市有关部门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悉,2013年10月至2014年6月26日,清远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为268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为198天。其中,“”的天数为59天,“”的天数为139天,优良率为73.8%。同第一季度全省发布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一样,清远市排在全省第16名,排名相对靠后。

  对此,检查报告中指出,清远市环境空气质量与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监测点位有关,还与机动车尾气和工业污染等污染源有关。随着城市汽车保有量的增加,汽车尾气污染日益增加,但目前全市汽车尾气的治理和“黄标车”淘汰工作推进速度缓慢。去年全市淘汰“黄标车”413辆,仅仅稍微超过了国家下达任务;发放绿色环保标志52479个,也只达到了27%的发放率。

  为此,检查报告中要求清远市加快汽车尾气治理和“黄标车”淘汰工作的速度。目前,全市需淘汰的“黄标车”有4万余辆,每年需淘汰1万辆以上,在2017年前可全部淘汰完成。执法检查组要求,公安部门要尽快完善车辆限行和绿色环保标志的查处,确保在2017年前完成“黄标车”的淘汰工作。

  值得关注的是,清远市由于环境保护监管手段落后、科研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省有关部门的要求,清远市2010年前就应该全部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但由于资金等各方面的原因,目前在全市8个县(市、区)中,阳山、连南和连山3个县都还没有建成空气自动监测站。因此,全市大气污染源中,各种主要污染物及清远本地污染源所占比例并不清楚,从而难以分析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成因,影响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针对性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