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波收容期满获释 凌晨更新微博致歉(图)

01.12.2014  22:00

黄海波声明

涉案女子出收容所后再被刑拘

11月30日,根据央视新闻的报道,北京警方证实,昨天演员黄海波收容教育期满,按期解除收容教育。不过涉案女子刘馨予,则被曝已经解除收容教育,但又被丰台分局原办案单位人员带走,丰台分局以介绍他人卖淫罪对其刑事拘留。宗和

今天凌晨更新微博致歉

据悉,今年5月15日,正在北工大建国饭店嫖娼的黄海波被警方当场抓获,并被判处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5月31日,北京警方又依法决定对黄海波收容教育。

有知情人士曾向记者独家透露黄海波在收容所中的生活:“他在里面状态挺好的,经常让经纪人寄一些书,包括历史、谍战的书。”

虽然如今黄海波已经被释放,但是其在演艺圈恐怕很难翻身。因为广电总局2014年9月29日正式下发“封杀劣迹艺人”的通知,“吸毒”“嫖娼”行为被明确点名,由“劣迹艺人”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节目、网络剧、微电影等被要求暂停播出。黄海波将继续面临事业难题。

今日凌晨,黄海波通过个人认证微博发出公开信,称要“真诚地向全社会说一句对不起”,并表示将用“很长一段时间”反思和沉淀自己。

事件女主角解除收容教育后又被刑拘

与黄海波不同的是,涉案女子刘馨予虽然也在昨天解除收容教育,但又被丰台分局原办案单位人员带走,丰台分局以介绍他人卖淫罪对其刑事拘留。

记者了解到,11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现场蹲守的记者看到一名身高约为180cm的女子在两名警察的带领下走出收容所,似乎发现有媒体在,她全程用帽子挡脸,看不出来是谁,但身高和当初与黄海波进行交易的卖淫女刘馨予比较相似。

随后,刘馨予的代理律师杨明利证实,刘已经解除收容教育,但又被丰台分局原办案单位人员带走,丰台分局以介绍他人卖淫罪对其刑事拘留。

第三方庞理鹏律师表示,介绍卖淫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中的一个罪名,对于犯本罪的,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黄海波“嫖娼门”回顾

5月16日,演员黄海波被曝因嫖娼被北京警方拘留10至15日,他本人对嫖娼一事供认不讳。

随后,网传黄海波嫖娼细节曝光,疑用假身份证登记开房;“女主角”刘某某样貌也浮出水面,她身高超过180厘米。

5月17日下午,黄海波所在经纪公司发表声明,对黄海波嫖娼事件向公众致歉,称对黄海波的不当行为深表痛心,同时也期望黄海波能早日与家人团聚。

5月27日,女主角母亲接受媒体访问,否认女儿为人妖,称其小时候做了正畸手术。

5月31日,黄海波拘留期满,仍未被释放,刘某某律师称警方已通知家属,将二人都转为收容教育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