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英豪等3人涉贿案将转介香港高等法院

11.09.2015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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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英豪(图:香港《星岛日报》网站)

  中新网9月11日电 据香港电台报道,黄英豪等3人涉嫌行贿案,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再提堂,控方要求将案件转介至特区高等法院,东区裁判法院下月23日再处理交付程序,3人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3名被告包括52岁黄英豪、名媛徐子淇的61岁父亲徐传顺及62岁尹应能。黄英豪获准以100万元(港元,下同)保释,徐传顺及尹应能则各准以50万元保释。

  3人涉嫌于2007年上巿公司海域化工重组期间, 向海域化工当时的副主席兼执行董事许浩明提供顾问职位、受雇工作或合约,作为许浩明作出相关行为的诱因或报酬。

  黄英豪另被控在2009年8月向许浩明提供利益,亦即以180万元认购1500万股、香港资源优先股的1元认股权,作为参与收购上市公司金至尊5间附属公司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