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携黄金被拘后无罪 追讨13年领回92斤总数少500克

31.05.2015  10:28

  13年前因携带买卖黄金被捕,多次受审最终被判无罪,几经周折后吉林商人于润龙索赔黄金事件日前告结。

  2002年,于润龙因携带黄金被吉林市公安局拦截,46公斤黄金被上缴罚没。不久后,国家政策调整,个人收购、买卖黄金行为不再构成非法经营罪,当地检方也认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但之后于润龙多次讨要黄金未果。

  2012年8月,于润龙又因“非法经营罪”再陷囹圄,直至2013年7月,再审判决无罪。多次改判,但黄金始终未能赔还。

  今年3月6日,吉林省公安厅决定撤销吉林市公安局原赔偿决定,由赔偿义务机关按照调解协议在3个月内返还于润龙46384克黄金。

  5月19日下午,在银行完成了国家赔偿交接手续,顺利取回了45860克黄金。最终领回的黄金少了的500克,是由于吉林省公安厅此前曾进行过调解,称当初上缴的黄金在纯度上有瑕疵,这一说法得到于润龙的认可。

  编辑点评:从这46公斤黄金回到主人手里的曲折历程,我们看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与人性化过程,也看到执法机关存在的办事效率不高的问题。民众的合理要求能否及时得到解决,事关安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