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通报1—2月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 粤10案件上"黑榜"

09.04.2016  20:22

    

    7日,环保部通报2016年1—2月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督查情况,并向社会通报22件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其中案发在广东的有10件,包括云浮4件,江门5件,佛山1件。

    环保部表示,为进一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督促地方强化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2016年继续组织开展每月一次的大气污染防治督查行动。各督查组采取明查、暗查相结合的方式,共抽查各类企业392家。部分企业仍存在违法排污问题,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问题相对突出。

    通报中案发在广东的10件案件中,有2件为产业园区的几十家企业集体上榜,均发生在罗定,包括罗定市粘土砖产业集聚区内37家粘土砖厂,以粘土为原料使用轮窑生产建筑砖块,均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无排污许可证,无污染治理设施,烟气直排。罗定市石材产业集聚区聚集了61家石材加工企业,对花岗岩等石材进行切割、打磨或粉碎加工,加工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其中48家石材加工企业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15家企业无粉尘治理设施。

    环保部环境监察局局长田为勇介绍,1—2月,环境保护部华北、华东、华南、西南、西北、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分别对北京市,天津市,广东省佛山市、江门市、云浮市,四川省成都市等30个城市进行了重点督查。他表示,各督查组已将上述问题反馈地方,并督促依法处理处罚并进行整改。下一步,环境保护部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查,督促地方做好相关工作,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积极监督。(谢庆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