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首次实现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
黑龙江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黑龙江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省政府随后批复规划,首次实现全省林地保护利用一张图。
省政府批文要求,各地要按照总体平稳、有进有退、有用有补、留有空间的原则,将规划确定的任务目标层层分解,落到实处。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落实规划的各项要求。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占补平衡等制度,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加快植树造林进程,通过荒山荒地造林、生态脆弱区治理修复,实现森林保有量稳步增长。加强《林地规划》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定期公布检查结果,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
为做好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省政府成立了以副省长吕维峰为组长、各相关厅局负责人为成员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规划包括全省13个地(市)以及省农垦总局、大兴安岭林业集团公司、龙江森工集团等行业部门。到2020年,全省规划森林保有量由现在的2097.7万公顷增加到2150.3万公顷以上,森林覆盖率由46.14%提高到47.30%,林地生产力由每公顷74.1立方米提高到每公顷86.4立方米。
据了解,国家确定的黑龙江省占用征收林地2010年至2020年的定额指标为39078公顷。为此,黑龙江省将采取积极措施予以保证。通过严格林地用途管制,严厉打击毁林开垦、蚕食林地和违法占用林地行为,防止林地退化,减少林地流失数量。通过生态自我修复和加大对荒漠化、沙化(碱化)土地、工矿废弃地、侵蚀沟、生态重要区域的治理,有效实现林地征占用和补充的动态平衡。采取退耕还林、三北工程造林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带动,鼓励个人、集体和行业部门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林业工程建设,加快宜林地造林绿化,加强生态脆弱区的生态治理,积极恢复森林植被,增加森林面积。平原、半平原区要通过造林绿化,切实达到平原绿化标准。坚持科学经营森林,建立高效稳定的森林生态系统。实施森林质量工程、木本粮油工程和名特优果品工程建设,大幅提高森林质量和林地生产收益,构建稳定、和谐、可持续的林产品投入机制和产出体系。进一步优化结构布局,统筹区域林地保护利用。在分区、分类、分级、分等基础上,确定林地保护利用方向。创新管理体系,完善用途管制、定额使用、分级保护、差别管理等林地保护利用制度,形成有利于保护林地和发展森林资源的管理机制,提高林地保护利用宏观调控能力,强化规划实施和执行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