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公坑村已经脱贫 不再享危房改造补助

06.03.2015  12:05

  大埔罗先生:我是枫朗镇龙公坑村村民,我家的老房子拆了在原地重建,是否可以申请危房改造补助?

  枫朗镇人民政府:根据粤贫明电[2009]1号文件精神和《广东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住房改造实施细则》,我省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必须同时具备“低收入”和“住房困难”两个条件。住房改造扶持对象是省定贫困村的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或居住房屋残破简陋、不御寒冷和风雨,不具备基本居住条件的农户。龙公坑村于2009年-2012年被列入省定贫困村,在此期间,政府给予危改户1万元的危房改造补助,现在龙公坑村已脱贫,所以该村村民改造房屋不在补贴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