惨痛一幕!龙岗女子白天下楼买东西 遭小车径直撞亡
一时的心急,一时的侥幸
一念之间,死亡便残酷的到来
生命只有一次,悲剧本可以避免
却偏偏…
横过马路,老人命丧车前
2018年10月17日08时53分许,余某根驾驶粤BF78756号小型普通客车沿龙岗区龙城街道西埔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途经万科天誉路段时,与由东往西方向横过马路的行人张某云发生碰撞,造成张某云受伤,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张某云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天死亡。
接到报警后,深圳交警第一时间前往事故现场,组织协调抢救,前往事故现场实地进行勘察;
肇事车辆▼
当事人情况肇事司机余某根供述:2018年10月17日8时许,余某根驾驶粤BF78756号小型普通客车准备送妻子到吉祥地铁站坐车,途径龙城街道西浦路万科天誉路段时,因避让右侧违停车辆以及事发前左侧有小车变道,影响了其注意力,并且由于汽车A柱影响了视线,导致其事发前完全没有发现对方行人,直至发生碰撞才知道出了事故。
经调取该车经过事发路段的监控,未发现该车有超速等交通违法情况。事发后民警对肇事司机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酒测结果为零。
行人张某云
女,汉族,57岁,张某云家属称:其居住在事发路段附近一小区,事发时其准备下楼买东西,在其横过马路途中发生事故。
事发路段▼
事故现场位于龙岗区龙城街道西浦路万科天誉路段,该路段北侧设置有人行横道,龙岗大道南侧有人行道。
为了近一点,快一点
老人选择了横穿马路
结果。。。
事故初查原因经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初步查明:余某根驾驶机动车,未察明道路情况,对应当发现的危险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的一方面原因;
行人张某云通过路段时,有过街设施未走过街设施,其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原因。
作为社会的弱势群体,老年人体质下降,遇事反应迟钝,行动缓慢,避让能力较差,交通安全意识薄弱;
作为他们的家人亲属
理应提高警惕,照顾好家中老人
告诉他们身边潜在的隐患
劝阻并监督他们的不安全行为
温馨提示
蜀黍提醒各位老年朋友及家属
出行时必须注意以下六点!
1、穿戴鲜艳衣服,警示机动车驾驶员谨慎行车;
2、尽量结伴出行,减少单独上路几率,避免交通事故发生;
3、遵循交通信号灯指示,不闯灯越线,做到“一等二看三通过”;
4、坚持行走在人行道,不在机动车道行走、停留或横穿,不跨越隔离护栏;
5、驾驶电动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途经混合车道时,坚持靠右行驶,不与机动车抢行,不逆向行驶;
6、家属子女需身体力行,做好文明出行表率,劝阻监督老年人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另一方面,车辆的盲区也不可忽视!
有一种盲区叫:A柱盲区
你们知道吗?
究竟什么是A柱盲区,有多大的安全隐患呢?车辆车身每侧有三个立柱,其中前挡风玻璃两侧斜柱叫“A柱”。前后门的立柱叫“B柱”。后挡风玻璃两侧斜柱叫“C柱”。这几个柱子都会让司机产生视野盲区,但以“A柱”最为明显。
国内方向盘一般在左边,每当汽车在转弯或者进入弯道前,司机视野都会被“A柱”部分遮挡,尤其是左转弯,这就是大家常说的“生命盲区”。
那么,我们该如何避免A柱盲区呢?1。驾驶员遇到此类情形,进入盲区前已知此处有路口,应提前降低车速至可安全控制范围。
2。安装行车记录仪
3。安装变道辅助探测雷达:
我们无法预测
明天和意外哪个会先到
但是,只要我们多点心眼多些警惕
许多意外就可以避免
蜀黍提醒广大市民
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
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
来源:深圳交警
责任编辑: GDN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