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深化生态保护改革:环保审批减少六成

22.08.2014  08:58
龙岗从2007年启动国家生态区建设工作以来,在对环境的治理与保护上做出不少改革,在环保审批项目上,审批总量将减少六成。

龙岗河经过整治,水质明显改善。 资料图片

今年以来,深圳市龙岗区以国家生态区创建为统领,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探索建立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配套的环境监管新机制,推进环境监管与社会建设“织网工程”相对接、与公检法案件强制执行相对接,以及环保诚信系统与建设工程招投标系统和政府采购招投标系统相对接,“多措并举”深化生态保护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龙岗区2007年就启动了国家生态区建设工作,创建省生态区是实现国家生态区目标的第一步,通过深入开展“六区一城”,提升“生态龙岗、宜居新城”城区形象,龙岗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软硬兼施▶▷

司法治污+网格监管+环保诚信

今年4月,“史上最严的环保法”首次将生态保护红线写入法律,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力度。笔者注意到,近年来,龙岗区在环境保护上一直走在前列,他们不仅与司法机关联合严打污染,还创新网格化监管模式,并构建起环保诚信系统,与生产生活信用系统相衔接。软硬兼施,为美丽龙岗提供环境支撑。

据悉,“两高”司法解释对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严重污染环境”作出解释规定,降低了入罪门槛。为此,龙岗区环保水务局梳理出四大典型环境水务违法行为,与龙岗公安分局联合执法严打严重污染环境行为,包括偷排泥浆威胁排水安全、非法倾倒垃圾淤塞河道致发生安全事故等违法行为。

今年上半年,龙岗区环保水务局与公安部门联合取缔4家重污染违法地下电镀厂、炼金厂,拘留犯罪嫌疑人3名,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联合查处往市政排水管网偷排建筑泥浆案件5宗、查扣违法车辆5辆,拘留犯罪嫌疑人5名,其中1人已判刑,有效震慑环境和水务违法行为。

笔者注意到,在今年龙岗环境保护改革中,还有一个亮点便是环保诚信系统与征信系统将对接。

据了解,龙岗将负责污染源环境信息的数据公开,及时通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区住房建设局、区政府采购中心等征信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在企业申请融资等银行业务时,对有环境不良记录的,将按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区住房建设局在建筑工程招投标时,对有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等环境违法记录的,将按照违反文明施工规定对其招投标和承接业务进行限制;区政府采购中心在进行政府项目采购时,对有环境不良记录的,将按规定进行严格限制。

宽进严管▶▷

精简六成环保审批项目

3项水务审批被取消,六成环保审批被精简,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间平均缩短超过50%……这是今年龙岗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率先编制公开权责清单的一个缩影。

笔者了解到,在编制权责清单时,龙岗区环保水务局取消了引水蓄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河道堤防类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城市供水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及设计方案备案这3项审批。

我们专程到市水务局、其他兄弟区了解情况,了解到有的区未将这些事项列入审批,且近年来龙岗区没有发生这些事项的实际审批业务。”龙岗区环保水务局负责人告诉笔者,本着“凡是本市其他区不作为审批事项的事项,一律取消或改变管理方式”的思路,直接取消了上述3项水务审批。

在环保审批方面,龙岗区环保水务局为了更好地服务企业和群众,与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多次沟通、争取支持指导,制定了专门的环保审批改革方案。

我们主要从精简审批子项内容做文章。”龙岗区环保水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对基本不造成环境污染、影响非常轻微的部分项目豁免审批;将原来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一般是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环境影响小的项目)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免除环保专用设施试运行审批,免除Ⅲ级建设项目(基本无污染物排放、环境影响小)的环保验收。预计改革后,环保审批总量将减少六成。

此外,对于保留的事项,龙岗区环保水务局也进一步优化了办事环节、减少办理时间:7项审批减少10个审批环节;15个审批服务事项平均缩短办理时间50%;7项审批服务减少了24项审批材料,总体平均减少审批材料23%。

同时,环评审批减少前置条件,取消工业项目必须取得产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前置条件,改为视情况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目前,该局已与龙岗区经济促进局沟通,基本同意工业项目办理环评审批前不用提供工业项目备案通知书;已与龙岗区文体旅游局沟通,取消卡拉OK项目办理环评审批前的立项审批。

绿色福利▶▷

既做生态提升加法

又做水土破坏减法

生态龙岗”是龙岗区的最新城区定位关键词,为了实现“城在林中、人在绿中”,让全区300多万市民畅享“绿色福利”,近年来,龙岗区花大力气整治辖区河道,提升水环境。他们投入近20亿元着力推进河流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已完成龙岗河干流、丁山河等共23.9公里的河道综合整治,完成岸坡生态绿化1.62平方公里。现在,龙岗河干流、丁山河等河道的水体消除黑臭,水质由劣五类上升为观赏性景观水体水质,实现了水清岸绿;河道生态景观获得重生,实现从“黑水河”到“流动的城市绿道”的转变。

此外,龙岗区梧桐山河、南约河等15条河流的综合整治工作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计划投资34.3亿元,整治河道104公里。届时,全区河流的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将彻底改善。

龙岗区还以举办大运会和国际低碳城论坛为契机,集中力量开展了龙岗大道、龙翔大道、水官高速等182条主次干道的绿化提升、裸露地复绿、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改造提升绿化面积达1966万平方米。目前,全区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3%,已建成绿道网络451公里,基本实现全区各街道绿道互通互联。

如何守住这一份“绿色福利”,除了增加投入做加法,龙岗还在严控污染、保持水土流失方面“力做减法”,全区发展观念也从传统偏重金山银山、唯GDP论成败,转向保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向GEP(环境指标)要效益。

笔者了解到,如今在龙岗要想搞开发建设,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先决条件之一。“如果水土保持方案没有取得水务部门审批同意,规划部门根本不会给办理规划许可审批,等同于‘一票否决’。”一位业内人士说。

据悉,这个“一票否决”,源于龙岗区建立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前置制度。为贯彻落实新《水土保持法》及国家、省、市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近年来,龙岗区结合实际,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文件及管理制度,明确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作为开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审批的前置条件,规定“凡在龙岗区从事涉及土石方开发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水务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水土保持方案,没有取得水务部门审批同意的,规划部门不予办理规划许可审批”,从源头上保证了水土保持方案申报率达100%。

同时,还制定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实施细则》、《水土保持监督检查规定》,建立了水土保持应急报告制度、定期工作报告制度、廉政制度及公告公示等14项管理制度。对每一个建设开发项目,从审批、施工全过程到设施验收环节“全监控”。

自2001年以来,龙岗区共投入水土保持专项治理资金1.2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3平方公里。目前,该区已全面完成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任务,顺利通过省水利厅组织的全国第二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县初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