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分别与福建龙岩三明签订《旅游合作框架协议》

08.07.2014  12:36

  本报讯  近日,我市组织50多家旅游企业赴福建龙岩、三明举行梅州旅游推介会。会上,我市分别与两地旅游局签订了《旅游合作框架协议》,与两地旅行社代表签订了合作协议,来自龙岩、三明的50多家旅游企业和客属商会组织等100多人分别参加了推介会。

  龙岩、三明、梅州三地旅游资源丰富,地缘相近,血缘相连,人缘相通,长期以来保持良好的交流与合作关系,目前已初步实现了旅游产品在互补中加强联合,在携手发展中共赢的目标,形成了极具竞争力的生态文化、红色文化与客家文化旅游区。此次《框架协议》的签订将拓宽两地在宣传营销、旅游产品打造、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合作空间,开展无障碍旅游合作,实现客源互送,市场互动,资源共享,效益双赢,促进两地旅游合作迈上新台阶。

  与此同时,我市近期还分别前往深圳、珠海、东莞和中山等珠三角城市围绕“休闲到梅州、享受慢生活”进行宣传推介,当地旅行社、新闻媒体和客属商会负责人分别参加了各地梅州旅游推介会。系列宣传推介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让当地旅游企业进一步了解了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认知了梅州旅游的亮点和特色,促进了旅游业合作。特别是珠海文体旅游局还对旅行社给予10万元的宣传补助,鼓励其组织更多珠海游客到梅州休闲旅游。(辛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