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龙川县龙潭水电站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29.07.2014 12:55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审〔2014〕187号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广东省龙川县龙潭水电站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
龙川松树湾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厅提出验收意见如下:
一、广东省龙川县龙潭水电站位于广东省河源市龙川县黎咀镇龙潭村。该水电站为低水头径流式水电站,装机容量14MW。
二、项目基本落实了环评及其批复文件要求,符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同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后续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
(二)条件成熟后,立即进行鱼道或者等效设施的设计、建设。在建设过鱼通道前的生态补偿缓冲期内,应严格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河府函〔2014〕141号文落实生态补偿措施。项目过鱼通道建成后,由河源市环境保护局进行环保专项验收,并报我厅备案。
四、项目日常环境监管由河源市环境保护局和龙川县环境保护局负责实施。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7月24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4年7月24日印发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9.07.2014 12:55
故
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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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举办2018年依法行政专题研究班
为提高湛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质,林业厅
[江门]举办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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