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贯彻落实省安委办关于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紧急通报精神

20.04.2016  13:05

      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发生后,珠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郭元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副市长潘明和陈仁福同志等市领导作出指示批示,对吸取东莞市“4.13”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市安委办召开紧急会议,及时转发省安委办有关紧急通报,立即协调、组织、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并同步开展安全生产督查检查。
      一、高度重视,迅速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
      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发生后,珠海市委书记郭元强、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小龙以及市政府副市长潘明和陈仁福同志等领导作出指示批示,要求认真吸取东莞市“4.13”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切实加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市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治民立即组织相关局领导和业务部门召开紧急会议,研究分析我市安全生产形势,要求结合全市实际,切实吸取东莞市“4.13”事故教训,突出建筑和交通施工工地,举一反三,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措施、强力推进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坚决遏制因灾害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同时决定同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查行动。
      二、立即转发紧急通报,有力推动开展专项大检查排查
      4月15日下午,市安委办向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质监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港口管理局、市海洋农业水务局、市市政林业局、市科工信局、市气象局、市应急办、珠海供电局等有关单位发出《关于转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的紧急通报〉的通知》(珠安办[2016] 38号),要求相关单位立即组织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一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紧急通报》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吸取东莞“4.13”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二是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督促建筑施工企业尤其是道路交通、隧道、桥梁、高层建筑等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与检查检测,特别要加强恶劣天气下安全生产措施的检查与落实力度。督促各相关企业以龙门吊、塔吊等起重设备安全等为重点,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梳理、部署、检查。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隐患排查,严格按照隐患治理“五到位”要求落实整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结合实际,举一反三,强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场所的安全监管力度,特别要落实高处、吊装等危险作业和重大危险源场所的现场安全管理措施,督促各类企事业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防风、防雷、防高温等安全措施,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四是加强气象预警和事故应急处置及信息报送,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加强与气象部门沟通联系,及时向公众发布气象预警,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应急值守,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抢险救援,防止发生次生灾害。
      三、同步开展督查检查,确保专项大检查排查顺利开展
      4月15日,市安委办同步组织7个督查组,由刘治民局长等局领导带队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督查检查。发挥连续作战精神,督查组人员放弃双休日休息,深入企业、工地督查检查。一是传达省、市领导关于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指示批示精神,解读省安委办《紧急通报》要求,督促各有关单位提高认识,保持高度警惕,切实增强危机感和责任感。二是督促各有关单位立即落实责任,着手开展防范恶劣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行动。三是开展现场督查检查。截至4月17日,督查组共督查检查单位21个,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检查企业(工地)27家,发现隐患(问题) 48处,已全部责令有关企业整改,并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跟进落实。
      各区和各有关部门也积极行动,结合地区和行业实际,切实落实各项事故防控措施,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如香洲区区长刘齐英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全区已完成了对辖区在建工地的检查工作;市质监局向露天工作的门式起重机使用管理人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开展露天工作门式起重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并开展相关安全隐患排查督查;市住规建局印发紧急通知,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停工半天开展施工安全检查,紧急开展事故隐患再排查、再整治,对未停工检查的单位予以动态扣分,登入不良记录;市交通运输局由局领导带队开展针对重点交通建设项目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企业深入排查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