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如心830亿遗产案追踪:华懋慈善基金只是信托人
已故“亚洲女首富”龚如心资料图
龚如心遗产案的两位当事人
中新网5月18日电 据香港《明报》网站报道,香港已故华懋集团主席龚如心死后将830亿港元遗产“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香港高等法院及上诉庭早前先后裁定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并非“受益人”。基金不服判决上诉至终院,终院18日颁下判辞,驳回基金上诉,裁定基金只是遗产“信托人”。
换言之,基金将来如何使用这笔巨额遗产,须受更大约束和监管。
代表华懋慈善基金的英国御用大律师Brian Green曾在庭上陈词表示,龚如心在2002年遗嘱首段的第一句已表明该基金是由她与其丈夫王德辉共同创立,显示该基金对她的重要性,龚如心是有意把遗产馈赠给华懋慈善基金,且遗嘱写明“我所有财产于我离世之后全部拨归华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中的“拨归”一词,包含“属于”和“转移拥有权”的含义,换言之基金是龚如心财产的受益人。
代表香港律政司的英国御用大状Simon taube则指,若基金是龚如心的受益人,若她的遗产不是以慈善信托,法庭将无权干预。相反若法庭裁定华懋慈善基金是遗嘱的受托人后,便进入另一阶段,即可着手设立类似诺贝尔奖,届时法庭便可介入,以确保相关奖项得以成立。
Simon Taube强调,虽然龚如心在其遗嘱中,没有提出“信托”一词,但在遗嘱条款内容,已肯定她是成立信托的意愿,也肯定将财产用作慈善,认为若基金指龚是无条件将遗产馈赠予基金,基金是受益人的说法,是违背龚的意愿。
Simon Taube指目前基金正被追讨约2亿元的欠债,若华懋慈善基金是龚如心的遗产受益人,一旦基金清盘,或有债主入禀向基金追讨欠债,基金可用龚的遗产还债;但若基金只是信托人,便不能动用龚如心的遗产。
事实+
龚如心被港人誉为“神奇女侠”
龚如心生于民国时期的上海市,是家中的长女,有两妹一弟。1955年举家定居香港。其父龚云龙是上海英资油漆厂ICI职员,家翁王廷歆是漆油代理,两家人在上海是世交,龚如心两三岁时已认识日后的丈夫王德辉,其后,王家于1945年赴香港发展,与龚家继续保持联络。
60年代,龚如心与王德辉合力把家族的华懋由西药、化工原料进口,先发展成代理石油工业产品、农业产品及饲料。1967年六七暴动时,王德辉与龚如心趁地价大跌买入新界多幅地皮,令集团转型成为地产发展商,适逢当年香港经济起飞,地产价格上升,华懋集团的规模不断扩充,成为香港其中一家大型地产商。
龚如心于1970年开始在华懋成为丈夫的左右手,曾于1972年参与收购牛奶公司一事。虽然计划最终因不敌香港置地而未能成功,但进一步确立了她在华懋的地位。
1980~1990年间,王德辉两次被绑架。第一次被平安赎回,第二次龚如心虽交付赎金,但王德辉未能赎回,自此华懋集团由龚如心担任董事局主席及管理。龚如心被普通香港人誉为“神奇女侠”,保守估计,她在全香港最大私人地产公司华懋集团的财产约260亿港元,在香港地产界排列第4位。
华懋在香港拥有的大厦逾200幢,业务遍及英国、美国、中国的大陆和台湾;经营方向由地产发展至财务金融、物业管理、娱乐饮食等各种领域。有的人把她称为香港的“楼宇皇后”和“香港女首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