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稼立: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27.09.2016  10:37


龚稼立:为供给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9月26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在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推动供给侧改革,实现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更高水平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据了解,广东是知识产权司法案件第一大省。2014-2015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725件,约占全国四分之一。其中民事44877件、刑事10716件 、行政132件。今年1-6月,全省法院仅知识产权一审民事案件,就审结了10275件,同比增长81%。

龚稼立指出,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利益和国际竞争核心领域,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大局发展。要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加快培育新的经济结构,强化新的发展动力,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推动社会生产力水平实现整体跃升。他要求各级法院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保护和激励创新,促进创新型经济发展。要加强品牌保护,积极推动品牌经济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企业公平参与国际国内竞争。

龚稼立强调,要坚持司法主导,发挥司法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主渠道作用;坚持严格保护,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坚持分类施策,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效果;坚持比例协调,实现保护权利和激励创新的平衡。他要求各级法院要以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为抓手,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巩固扩大改革成果。通过整合优化审判资源,建立加强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和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统一司法标准,发挥整体效能。要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法院改革,以更高的标准完善运行、审理和管理机制,保持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稳定性,努力建设一支具备出色专业水准、丰富实践经验、严明职业操守和较高司法公信的法官队伍。进一步巩固并扩大各项改革成果,提高司法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

省法院副院长徐春建在会上做了工作部署。他要求各级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认真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审判基本司法政策,将知识产权市场价值研究和运用证据规则破解侵权损害赔偿难,作为一条工作主线和寻求突破的主攻方向,带动做好各项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尽快实现“理论与实践、证据规则运用、专业技术问题、发挥团队智库优势、事实认定更科学、合理严谨”等五个方面的转变,不断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推动全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会上,深圳中院与广州天河区法院分别就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工作情况和知识产权审判整体情况在会上做交流发言。全省各级法院主管知识产权审判的院领导、有关业务部门的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

 

 

(通讯员:潘玲娜 责任编辑:潘红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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