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7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0%
2016年1-7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548.76亿元,同比增长10.0%。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8165.00亿元,增长5.9%。7月当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64.77亿元,同比增长9.7%,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1188.23亿元,增长5.3%。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7月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7123.94亿元,同比增长10.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24.82亿元,增长10.4%。
按消费形态分,1-7月全省商品零售17580.53亿元,同比增长10.1%;餐饮收入1968.23亿元,增长9.4%。
1-7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7510.75亿元,同比增长6.2%。其中,粮油、食品类零售额564.11亿元,增长10.4%;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712.48亿元,增长3.2%;日用品类零售额355.34亿元,增长17.6%;通讯器材类零售额285.09亿元,增长20.9%;中西药品类零售额393.10亿元,增长16.1%;汽车类零售额2246.35亿元,增长10.4%;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1075.12亿元,下降6.4%。其他主要大类商品中,化妆品类增长18.2%、五金电料类增长16.4%、体育娱乐用品类增长23.0%、家具类增长15.9%、建筑及装潢材料类增长16.0%,销售形势较好;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下降3.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下降0.7%、文化办公用品类下降8.9%,销售形势不容乐观。
1-7月,全省限额以上单位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621.37亿元,同比增长27.8%。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