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江区落实中小河流治理责任 10条河道有了“河长”
03.05.2015 12:06
本文来源: Meizhou.Cn
梅州网讯 日前,梅江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与相关镇、街签订《梅州市梅江区山区中小河流治理责任书》,在全区正式实行“河长制”,辖区10条河道有了“河长”。
据了解,流经梅江区辖区的梅江河、白宫河、黄塘河、周溪河4条骨干河道由区政府相关领导及流经地的镇、街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切实担负治理保护责任,其它中小河道由各属地镇、街负责保护管理。通过实行“河长制”,梅江辖区内的10条河道治理保护责任得到落实,并建立起权责明晰的工作管理制度。梅江区将把“河长制”工作列入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督促“河长”的工作。
(钟兴明 曾仕谦 李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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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5.2015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