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涌:落实监管正面清单,12家企业免于现场检查

28.04.2020  20:33

制定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企业名录,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助力企业复工复产。4月2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麻涌生态环境分局了解到,目前麻涌已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12家企业被纳入该名录。其中,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物资生产企业4家,重点领域企业1家,其他已安装在线监控企业7家。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生态环境部门将免于现场执法检查,通过线上交流,企业传送照片、视频巡查等方式代替现场检查,督促企业落实污染防治措施,提高执法效能。

疫情期间,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因地制宜补充完善清单标准条件,细化监管措施和工作要求,通过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麻涌生态环境分局加强对在线监控数据的管理审核,提前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排放口规范化情况、自动监控设施安装情况、运维规范性情况和企业生产工况与自动监控数据相关性进行详细检查,将12家企业纳入监管正面清单,把在线自动监控数据作为排污单位守法经营正常生产的重要证明。

对于清单内企业免于现场执法检查,并不是“不管不问”。生态环境部门将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开展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和服务。麻涌生态环境分局通过无人机监测服务,积极研究探索微型监测站的使用,针对重点排水户,推动全过程智能化监管。这样,既保持监管的力度,更有服务的温度,与企业形成互相支持、互相信任、守法执法并重的良性互动。

全媒体记者 周桂清

全媒体编辑 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