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举行“12.4”宪法日普法维权座谈会

10.12.2014  19:41

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我市企业职工的法治意识,提高他们依法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建设和谐企业,12月4日,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颁布实施,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举办主题为“弘扬宪法法治精神,依法维护合法权益,建设和谐法治汕尾”的“12.4”国家宪法日企业职工代表普法维权座谈会,来自20多家企业的50多名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和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部分律师参加了座谈会。市司法局副局长郑晓红、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保海出席座谈会。

座谈会通过“讲授知识、座谈交流、带法回企”的形式进行。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律师现场为参会人员进行了《宪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知识讲授,市总工会副主席刘保海为大家作即将实施的《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的宣传辅导讲授;企业职工代表结合自身维权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与律师进行互动,律师们对职工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释,为他们答疑解惑,氛围浓厚热烈。

汕尾是总工会还印制了一批《宪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广东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发放给职工代表带回企业发放给职工,达到受教一个人,带动一群人,影响一片区的普法宣传效果。

(编辑:刘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