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化“瘦肉精”案主犯被判10年 13人被刑拘

28.06.2014  20:35

广州市农业局表示,举报涉嫌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者最高奖励10万

羊城晚报讯 记者刘勇、通讯员穗农宣报道:举报涉嫌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的,最高可获10万元的奖励。记者昨日从广州市农业局获悉,去年以来,全市立案查处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违法案件398宗,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1宗,涉案49人,判刑10人,其中1人被判刑10年。

据介绍,2013年8月上旬,广州、从化两级动物卫生监督所在专项检查工作中,检出从化市一猪场猪尿样本莱克多巴胺(“瘦肉精”)呈阳性,根据线索追查到生产含“瘦肉精”饲料的生产厂家和其他使用该批饲料的养殖场,依法将该案件移送从化市公安机关查处,公安机关共刑拘13人,并取缔违法养猪场,销毁1700多头含“瘦肉精”的生猪。目前,此案13人被刑拘,3人被判刑,其中1人被判10年有期徒刑,2人各被判6年有期徒刑,而其余10人正在接受审理。

广州市农业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农产品一律停止上市,含有禁用药物的彻底铲除、销毁,情节严重的顶格处罚,最高处以10倍涉案货值的罚款;对生产、销售和使用禁用药物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按照有关法规,最高可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涉案货值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对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受到行政处罚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出的地区和问题,一律由上级农业部门对下一级农业部门挂牌督办,直至消除隐患。

市农业局表示,欢迎社会各界举报涉嫌农产品及农资产品质量安全违法犯罪的行为。举报一经查实,将予以重奖,最高可奖励10万元。举报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