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限牌令”符合规定 2月1日起高峰期“限外”
广东省法制办完成合法性审查程序后通报: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报道昨日,记者从深圳市法制办获悉,深圳市政府发布的《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日前已通过广东省政府备案审查,在程序上完成了报备,被确认符合有关规定。广东省法制办方面也表示,针对深圳“限牌令”的合法性审查程序已经完成,省法制办已复函公民顾大松确认深圳市限牌通告符合相关规定。
2014年12月29日,深圳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的通告》,宣布实行小汽车限牌和限外方案。公民顾大松认为该《通告》违法,并依据《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建议广东省法制办依法撤销《通告》并提交了建议书。
顾大松昨天上午在其个人微博上发布消息称,已收到广东省法制办1月26日发出的复函。广东省法制办称,该办已根据上述《规定》对《通告》进行了审查,认为该《通告》符合有关规定。
针对该回复,顾大松表示,个人通过法定程序表达意见的行动就此结束,不过仍会继续开展停车治理等合理调控城市机动车规模的市场机制与法治方式研究。
工作日7:00-9:00,17:30-19:30
限行包括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区内所有道路
2月1日起,深圳交警将对非深号牌在深圳限行路段上路的行为进行执法。依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违反规定的车辆驾驶人处300元、记3分的处罚。自2月1日起,工作日系统监测到非深号牌载客小汽车在深圳限行道路、限行时段有行驶记录的,第一次、第二次不予处罚,自第三次起依法处罚。
■新快报记者 张国锋
据介绍,非深号牌的限行时段为工作日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7:30-19:30)。限行道路包括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限行对象为非深圳核发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大中型客车不受限制,货车进入深圳市道路行驶的应按照规定办理通行证。此外,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持有道路运输证件的客运车辆(不含租赁小汽车),粤港、粤澳两地号牌,使领馆号牌车辆不受限制。
深圳交警方面表示,在认定“行驶记录”次数时,一辆车一个工作日限行时段内无论行驶在几条限行道路被记录的,只认定为一次行驶记录;需要处罚时,一个工作日仅处罚一次。对外省、市常驻深圳机构、来深建设单位所有的非深圳号牌车辆以及来深参加大型展会的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用车单位可凭有效证件提前向交警部门申领,审核通过后发放《非深圳号牌载客汽车通行证》,凭证通行。通行证办理要求、指南近日可在深圳市交警局网站查询。
据悉,深圳交警近日将在门户网站增加“非深号牌载客汽车进入深圳申报”入口,绑定手机号码,通过提前申报准许非深圳号牌车辆每月1次在深圳限行时段、路段行驶。
而对运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难的外地号牌车辆违反限行规定的,深圳交警方面表示,车辆所有人、驾驶人于24小时内申报,经核实的不予处罚。
进出口岸可这样走
对进出深圳各口岸的车辆,按照以下指定路线行驶的不予处罚:
1.深圳湾口岸:沿江高速、东滨隧道、东滨路、沙河西路
2.皇岗口岸:广深高速、皇岗路(皇岗口岸段)、百合路、同庆路、福田南路(皇岗口岸段)
3.福田口岸:广深高速、桂花路、国花路、裕亨路
4.罗湖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布心路(泥岗西路至洪湖立交段)、洪湖西路、人民公园路、和平路、沿河南路辅道
5.文锦渡口岸:布吉路、文锦北路、文锦中路、文锦南路
6.沙头角口岸:盐坝高速、盐排高速、深盐路、沙盐路、沙深路
外地车“限行”
工作日
7:00-9:00
17:30-19:30
福田区
罗湖区
南山区
盐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