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6〕18号)
粤安监管一〔2016〕18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
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省属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监总明电〔2016〕5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据预测,受超强厄尔尼诺事件和拉尼娜现象的影响,今年我省将会有强降雨等复杂的极端天气,给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带来更多不利因素,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红线意识,防患于未然,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上来,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今年全省非煤矿山防汛度汛视频会议精神和近期《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对防汛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行动,坚持属地监管原则,建立健全防汛工作机构,强化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扎实做好非煤矿山防汛度汛工作。
二、全面排查,强化隐患治理
各地要结合非煤矿山专家“会诊”检查、风险分级监管等“三项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尾矿库排洪设施和坝体稳定等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的巡查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隐患治理人员、期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尤其是加快矿山采空区和危、险、病尾矿库隐患治理进展,确保风险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严防矿山透水、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发生。
三、严阵以待,强化应急值守
各地要深刻汲取近年来因自然灾害引发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教训,重点防范极端灾害天气影响,督促矿山企业修订完善应急预案,近期尽快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密切关注天气趋势变化,保持与气象、三防、国土等部门联系,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加强预警、预报工作,借助微信、短信等信息平台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如有强降雨、台风等预警,矿山要采取措施,立即停产撤人,同时,加强汛期期间值班值守工作,尾矿库企业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和巡查制度,加大巡查频次,一旦发现重大险情,要果断启动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处置,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