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质监局“2+3”规范权力运行

10.11.2014  11:12

  为切实提高政府服务效能,惠州市质监局探索研究更阳光的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办法,初步形成“2+3”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的工作框架,即: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执法职权、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服务事项3张清单。

   一、加强2项权利约束制度建设。 一是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规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抓住作为全省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单位契机,按照广东省《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编写规范》和《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编写规范》制作了7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明确了审批事项、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工作流程等14项核心要素,并对行政审批流程和要素进行标准化裁剪,设计行政审批的标准化业务流程图,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实现网络化运行。每一环节、每一程序都有相应明确的责任主体,实现流程图与现实办理责任主体的无缝隙对接和统一。对审批标准化事项设置进行审核,细化裁量准则,使行政监督更加到位,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切实保障。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度,压缩自由裁量弹性空间。惠州市质监局制定了《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惠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规定了行政处罚的量化基准、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对质监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均细化了标准,将每项行政处罚职权的自由裁量幅度进行等级划分,明确各等级的处罚裁量标准,从而压缩了自由裁量的弹性空间。上述自由裁量制度经市法制局审查后已在市政府公报上公布,接受群众公开监督。

   二、制定3张职权清单,让权力阳光运行。 一是制定行政执法职权清单,梳理职权385项,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及规范行政权力公开运行平台上公布,群众可通过运行平台详细了解权力清单的具体内容;二是制定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保留行政审批事项7项并由市政府统一公布,同时公开承诺压缩办理时限,压缩后的办理时限比法定期限最高压缩83.3%。该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许可审批时间由法定时限30个工作日压缩至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办结,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由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三是制定行政服务事项清单,梳理行政服务事项4类11项,其中特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告知业务和组织机构代码登记的年审、迁出、注销业务均已实现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