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一产业园征地最高补28.3万/亩 涉5个村征4914亩

18.08.2017  09:35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曾卫康  通讯员云宣、陈亮嘉)神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土地征收工作已经开始。昨日,白云区正式发布了《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关于神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建设的通告》(以下简称《建设通告》),划定了神山装备制造产业园4914亩土地的征收范围。与此同时,白云区印发的另一份文件——《神山装备制造产业园土地及房屋(非住宅类)征收补偿方案和补偿办法》(以下简称《补偿办法》),则明确了此次土地征收的补偿标准。

  两个重磅文件的出炉,让土地征收工作有据可依,也意味着园区建设各项工作的全面铺开,江高镇与区内多达17个部门都将参与其中。

  《建设通告》显示,神山装备制造产业园位于江高镇西北部,南接神山工业园,东至广清高速,北至新街河,西至罗溪村。所要征收的土地总面积达4914亩,土地权属涉及江高镇5个村,分别是井岗村约2123亩、罗溪村约1663亩、雄丰村约510亩、南埔村约327亩和大岭村约291亩。

  按照白云区土发中心组织编制的《补偿办法》,此次的征收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建(构)筑物及附着物补偿费。本次征收补偿价格定为21万元/亩(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一般青苗、特殊青苗、果树和生长经济作物、水产品(养殖业)等青苗类补偿,按照4.8万元/亩的标准进行补偿。

  自《补偿办法》印发之日起5个月内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1万元/亩的按时签约奖励;自《补偿办法》印发之日起5个月之后、6个月之内签订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给予0.5万元/亩的按时签约奖励。而自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交地的,给予1.5万元/亩的按时交地奖励;自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月之后、3个月之内完成交地的,给予0.5万元/亩的按时交地奖励。

  按照《补偿办法》计算,最高可获得28.3万元/亩的土地征收补偿。

责任编辑: GDN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