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热水壶不只看“304”标识 通过检验即可使用

20.04.2016  10:07
虽然有些电水壶产品的表面、内壁没有打有‘食品级 304不锈钢’标识或‘GB 9684 食品级’标识,但产品的标签或者外包装上标明了执行标准符合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也是可以的。

  ●本报记者  李玉娇

  近日,江苏省质监局发布电水壶等小家电产品的抽检报告称,部分电水壶样品使用的钢材是高锰钢,使用时易溶出重金属,危害人体健康。随后,一条“电水壶出事了,长期喝它烧的水,后果很严重”的微信在朋友圈转发。不少市民开始对电水壶的使用产生担忧:家中的电水壶还能不能继续用?电水壶表面和内壁没有“304”标识的就不安全了?就此,记者走访市场并咨询了市质监局相关专家。

  一定要有“304”标识才安全吗?

  “电水壶出事了,长期喝它烧的水,后果很严重”的微信内容,让不少市民开始关注家中使用的电水壶。“我家的电水壶没有看到有‘304不锈钢’的标识,考虑重新买一个把原来的换掉。”邓女士告诉记者,水每天都要喝,不能掉以轻心。

  那么,没有“304”标识的电水壶就是不安全的吗?记者咨询了市质计所专业技术人员。据介绍,以不锈钢为主体制成的食具容器及食品生产经营工具、设备,都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如果产品已通过正规质检机构的国标检验,应该就没有问题。”市质计所专业技术人员告诉记者,部分新闻或微信内容放大了对抽检不合格的电水壶的存在问题,引起了部分市民的恐慌。其实,制定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时,根据国际、国外和我国当时最新风险评估结果,以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健康为原则,调整和设定了重金属迁移限量,取消旧标准《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对不锈钢牌号的具体规定。因此选用的不锈钢,其理化指标符合标准规定就可以。304不锈钢只是其中一种。

  选购食品容器应注意看标识

  记者走访了梅城大润发、国美、苏宁等大型超市和商场发现,绝大多数电水壶产品表面、内壁有“食品级 304不锈钢”标识或“GB 9684 食品级”国标认证材质的标识。“其实,有些假冒伪劣产品也是可以仿照打上‘304’标识的或‘GB 9684 食品级’标识的。”超市、商场的工作人员建议,选购时最好同时要查看产品标签或外包装是否注明了执行标准。“虽然有些电水壶产品的表面、内壁没有打有‘食品级 304不锈钢’标识或‘GB 9684 食品级’标识,但产品的标签或者外包装上标明了执行标准符合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也是可以的。”某超市工作人员介绍。

  市质计所专业技术人员建议,市民在购买食品容器时,可查看产品标签或产品上、最小销售包装上的标识。根据GB 9684-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不锈钢制品》的要求,在产品或最小销售包装上应标识“食品接触用”及不锈钢类型,如果找不到相关标识,可以拨打12365举报投诉。同时,要查看是否有3C认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