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区建立街道社区双向评价体系推动实施“334”考核制度

21.03.2016  20:32

  珠海市香洲区以创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为契机,全面启动“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双向考核制度”建设。今年1月,率先完成2015年度双向考核试点阶段任务,探索形成“上对下”与“下对上”相结合的“334”模式双向考核考评机制(即街道、社区和社区小组等3方对职能部门考核;职能部门、社区和社区小组等3方对街道考核;街道、职能部门、社区小组和群众等4方对社区居委会考核),创造了可推广、可复制的“香洲区双向考核试点经验”。

  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

  坚持党委政府的领导地位,充分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选取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体育旅游局、区城市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区残疾人联合会等8个区直职能部门,拱北街道、翠香街道、前山街道等3个街道,将军山社区、婆石社区、沿河社区、为农社区、春晖社区、福石社区等6个社区作为试点单位,明确责任主体,探索形成了对区直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居委会考核的“334”模式双向考核考评机制,构建“党政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依法保障”的基层考核体系。

  二、突出导向,理清职能

  严格按照省民政厅、省社工委、省委农办、省编办的试点要求,理顺街道和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的权责关系,明确考核内容要突出问题导向:一是对街道和职能部门与社区居委会之间承接、办理、实施、完成基本公共服务、公益事务、公共事务情况进行考核,考核内容由实绩考核、民主测评和群众满意度调查三个部分构成,对试点单位履职履约情况实行年度考核。二是落实社区行政事务准入制度,加大禁入事项监督力度。三是政府法定权责范围内的工作事项不得随意转嫁给社区居委会,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事费配套”的原则,落实工作经费,做到责任权利配套到位。

  三、抓住关键,创新方式

  (一)减负增效,精简“上对下”考核。严格控制和规范镇街、区直职能部门的考核检查活动,确保考核项目抓关键点,简化考核方式,减轻社区负担。

  (二)赋权于民,开展“下对上”考评。发挥民主,扩大社会参与,成立由试点社区党支部委员、居委会成员、居民代表、小区物业负责人、社会组织负责人和重点服务对象组成不少于100人的社区小组,赋予居委会与社区居民对政府“下对上”考核评价的权利,对试点单位在社区开展的工作进行考评。

  (三)评议并行,制定“一办法三细则”。一方面,走访基层,召开研讨会、推进会等,定期研究解决双向考核机制创新过程中的制度纽结,杜绝机关单位“一言堂”。同时,由试点职能部门、街道、社区居委会为研究制度的主体,分别出台了《双向考核试点工作考评办法》、《区直职能部门对社区居委会评分细则》、《街道对社区居委会评分细则》及《社区居委会对街道和区直职能部门评分细则》,确保考核科学、公正、合理。另一方面,实现校地合作。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的专业团队合作,在制定、推进考核办法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与指导。同时,委托第三方组织采取问卷形式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并对各试点单位进行民主测评,结合“评分细则”得分,作为试点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督查通报,创造经验

  考核做到“一把尺子量到底”,杜绝“人情考”、“关系考”。委托第三方组织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排名,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下发督查结果通报,接受监督,让试点单位认账不服输,让双向考核工作进入规范、良性轨道。双向考核工作全面铺开后,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评优挂钩,纳入香洲区岗位目标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建章立制,全力以赴完成试点工作,为加强全省基层治理、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先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