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暴恐案9名疑犯逃至印尼 4人被围捕
昆明暴恐案监控画面。
印尼国家反恐局局长萨乌。
印度尼西亚《雅加达邮报》2月10日称,9名疑涉及去年中国云南昆明火车站“3·01”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的嫌疑人已逃至印尼,其中4人日前在苏拉威西被警方围捕,3人逃进森林,另2人趁乱逃入马来西亚。
起初,9名嫌犯中有4人声称自己来自中国新疆,是维吾尔族。但经警方审讯后,这4人又改口称他们来自土耳其。报道称这些人同穆斯林激进组织“伊斯兰国(ISIS)”有关。
据观察者网查询,中苏拉威西省是印尼极端分子的大本营。警方在嫌疑人车上找到“伊斯兰国”的文件和标志物,因此怀疑他们可能同叙利亚的“伊斯兰国”组织有关。
报道称,中国和印尼政府已同意就此交换情报,有关合作协议2月10在北京由中国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和印尼国家反恐局(National Counterterrorism Agency)局长萨乌(Saut Usman)签署。
“他们据信从陆路经缅甸、泰国南部和马来西亚逃到印尼的Poso,他们使用土耳其护照从Medan进入印尼,他们在Medan装作难民。”印尼Antara通讯社援引他的话说。
萨乌对媒体表示,这些嫌疑人前往Bogor地区的Puncak,与一群想去Poso、来自中东的人汇合。他称,印尼中苏拉威西警方已经抓住了其中4人,但3人逃进森林,另2人趁乱逃入马来西亚。
据《雅加达邮报》,大约有60名印尼国民加入了伊斯兰国。印尼政府本月正式禁止任何人支持伊斯兰国,并警告国民不要前往中东协助这个组织作战。印尼总统佐科(Joko Widodo)已经同意签署规章,允许当局撤销在叙利亚和伊拉克支持“伊斯兰国”的印尼公民的护照。
印尼政治司法和安全事务统筹部长称,印尼计划撤销那些准备出国加入“伊斯兰国”、以及已经身在海外的“伊斯兰国”印尼国民的护照,他们将被禁止回国。
目前在印度尼西亚,声称支持“伊斯兰国”、但与此同时没有呼吁公开施暴的印尼人不能被捕或受到其他处罚。
根据印尼国家反恐局的评估,在过去的两年中,有超过350名印度尼西亚人加入“伊斯兰国”。印尼方面此前已认定“伊斯兰国”是恐怖组织,并禁止该组织的宣传,此后在该国逮捕了约20名恐怖分子嫌疑人。
根据此前的报道,萨乌曾在今年1月访华出席中印尼第三轮反恐磋商,公安部副部长孟宏伟当时在会见他的时候强调,中方高度重视与印尼方开展反恐合作,双方合作势头良好,合作基础牢固。当前,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日益严峻,中方愿继续加强与印尼方反恐情报交流,共同开展联合行动,深化务实反恐合作,为维护本地区安全与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萨乌回应称,中国是印尼的重要邻国,两国在各领域合作成果丰硕。印尼方完全赞同中方对国际和地区反恐形势的总体判断,希望进一步加强与中方反恐合作,共同努力,早日消除地区恐怖威胁。
截至目前,中国公安部网站尚未发布有关双方在2月10日签署协议的消息。
2009年7月,中国和印尼曾签署了引渡条约。
2014年10月3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公开开庭审理昆明火车站“3·01”严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并当庭裁定,驳回玉山·买买提的上诉,维持一审对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的死刑判决以及判处帕提古丽·托合提无期徒刑的判决。
据新华社报道,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开庭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程序。经审理查明,2013年12月以来,原审被告人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纠集他人形成恐怖组织,指挥该组织成员为实施暴力恐怖活动在广东、河南、甘肃等地进行暴力恐怖犯罪准备,并共同策划在昆明火车站进行暴力恐怖活动。原审被告人帕提古丽·托合提积极参加恐怖组织活动。2014年2月27日,依斯坎达尔·艾海提、吐尔洪·托合尼亚孜、玉山·买买提因涉嫌偷越国境在云南省红河州沙甸被捕,拒不供述其组织成员将在昆明火车站实施暴力恐怖犯罪。同年3月1日晚,该恐怖组织成员帕提古丽·托合提、阿卜杜热伊木·库尔班、艾合买提·阿比提、阿尔米亚·吐尔逊、盲沙尔·沙塔尔在昆明火车站持刀砍杀无辜群众,致31人死亡,141人受伤,其中,40人是重伤。因抗拒抓捕,帕提古丽·托合提被民警开枪击伤并抓获,其余四人被当场击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