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季度空气质量情况发布 PM2.5为最主要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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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0月21日消息(记者杜希萌)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近日向媒体发布了2014年9月份及第三季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这位负责人指出,9月份,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3.3%~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83.9%,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13.3%,中度污染为2.3%,重度污染为0.5%,未出现严重污染。主要污染物为PM2.5,其次是O3。海口、昆明、厦门等17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 例为100%,南宁、深圳、舟山等36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无锡、唐山、武汉等15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保 定、乌鲁木齐、北京等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
与去年同期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75.1%上升为83.9%,升 高8.8个百分点;与上月相比,74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 80.4%上升为83.9%,升高3.5个百分点。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9月份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济南、保定、衡水、邢 台、唐山、邯郸、北京、乌鲁木齐、廊坊和沈阳;空气质量相对较好的前10位城市分别是海口、舟山、拉萨、盐城、哈尔滨、福州、厦门、贵阳、张家口和惠州。
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33.3%~100.0%之间,平均为65.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34.3%,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 2.6%,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高于74个城市2.1个百分点。与去年同期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 45.1%上升为65.7%,升高20.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与上月相比,京津冀区域13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58.0%上升为 65.7%,升高7.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
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70.0%~100.0%之间,平均 为90.0%;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10.0%,未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与上月相比,长三角区域25个城市平均达标天数比例由85.6%上升为90.0%, 升高4.4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有所改善。珠三角区域9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在55.2%~96.7%之间,平均为78.3%;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 21.7%,其中重度污染天数比例为0.4%,未出现严重污染,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低于74个城市0.1个百分点。
综合分析 2014年第三季度重点区域和74个城市空气质量,结果显示,第三季度74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0.4%~100.0%之间,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 79.1%,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6.5%,中度污染为3.7%,重度污染为0.7%,无严重污染。海口、拉萨、昆明等7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 100%,南宁、张家口、深圳等35个城市的达标天数比例在80%~100%之间,广州、常州、武汉等2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保 定、济南、北京等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