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之星”每位遇难者将得到82.5万元政府补偿

23.08.2015  12:16

昨天上午,一些城市已经发布了针对6月初失事的重庆东方轮船公司所属旅游客船遇难游客的政府补偿消息。扬子晚报记者获悉,“东方之星”上来自各地的遇难者,各地政府部门都将实行“同船同命同价”,每位遇难者将得到82.5万元的政府补偿。

该邮轮上的乘客有一半是江苏人,其中又有一半是南京市民。昨天上午,南京市一些区召开了紧急会议,部署落实国家补偿政策。秦淮区某社区两位居民在“东方之星”不幸遇难,社区主任昨天下午已经分别通过他们的律师,传达了补偿的信息。“我们被要求,下周将全部联系到遇难者家属并落实办理补偿手续,在本月底前所有补偿款将全部发放到家属手中。”

据这位社区主任透露,南京市约有100位市民乘坐“东方之星”出游,其中多数是中老年人,“这次政府给与的补偿不分男女老少,一视同仁。”据知该项补偿与商业保险并不冲突,遇难者生前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家属将通过正常途径获得另外赔付。(扬子晚报 记者董婉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