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确立近远期环保目标 2020年PM2.5年均浓度30微克/m3

20.02.2017  18:40

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发布,将设立三大环境战略分区全方位保护生态安全

金羊网讯记者李钢、通讯员穗环宣: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了《广州市城市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立了广州市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0年的环保目标。在《规划》中,广州划分出北部、中部和南部三大环境战略分区,针对不同分区的自然地域差异和区域环境特征,提出了不同的总体战略。

规划》以广州市全市域为规划范围,基准年为2014年,近期目标年为2020年,远期目标年为2030年。分别针对生态安全格局、环境资源、环境品质和环境公共服务四个方面开展全面性规划,力求对城市环境进行全方位保护建设。

通过《规划》的实施,将使广州市在生态安全格局、环境资源、环境品质和环境公共服务四方面得到提升:第一是城市优质的生态空间得以最大程度的保留,留给市民、留给子孙后代;第二是对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环境资源的利用高效清洁节约;第三是优质的环境品质,让人民群众能呼吸到清洁的空气、喝到干净的水、吃到干净土壤种出来的粮食蔬菜,让公众有亲水空间,能够感受岭南文化;第四是优质的环境公共服务,环境基础设施完备,环境监测、应急、公众参与体系能够覆盖更多的城乡人口。

建设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规划》首次对全市环境资源承载能力进行全面评估。测算得到广州市水和大气主要污染物环境容量,评估了环境承载情况,并对生态环境、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土壤环境提出了相关控制战略。

在规划目标方面,《规划》提出了到2020年,形成有序的环境空间管控局面,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生态保护红线得到严格管护,产业园区布局得到优化,城市水体力争消除黑臭,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30微克/立方米,污水垃圾处理等环境公共服务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其中,到2017年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确立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广佛跨界区域16条河涌基本消除劣Ⅴ类,PM2.5(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到2030年,全域大气、水环境质量及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得到全面提升。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持续增加,产业布局与环境保护基本协调,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环境承载力范围之内,城市经济与环境良性循环。城市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水生态得到恢复,PM2.5(细颗粒物)指标力争达到世卫组织过渡期第2阶段目标值,建立起国内领先、覆盖全域城乡的环境公共服务体系。

确立三大环境战略分区

规划》的核心内容是空间管控和功能保护。

其中,《规划》提出要确立北部生态屏障区、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南部生态调节区三大战略分区,“实施环境资源承载力分区调控”。

其中,北部生态屏障区主要包括从化区、增城区、花都区、白云区二环高速以北地区,黄埔区北部,总面积为5171平方公里。中部城市环境维护区主要包括荔湾、越秀、天河、海珠四区全部,白云区北二环高速公路以南地区,黄埔南部地区(除知识城和九龙镇区),面积约933平方公里。南部生态调节区包括番禺和南沙地区,面积约为1330平方公里。

规划》中“划定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提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及管控要求;“严格管控环境空间”提出生态、大气、水环境空间管控方案;“系统开展环境治理”提出城市大气和水环境治理战略;“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提出了环境风险防范的六大管控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