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查处特大跨境、网络传销案件 500传销窝点被捣毁
“亮碧思”跨境传销 80头目被刑拘
羊城晚报讯 记者谭超、通讯员粤工商报道:昨日,广东省工商局联合公安厅发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总体情况。去年以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在为期四个月的专项行动中,捣毁传销窝点523个,公安机关破案192宗,刑拘犯罪嫌疑人577人,案值30多亿元。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目前打击传销面临跨境传销源头无法打击、网络传销数额特别巨大等新形势。
跨境传销总部多在香港
据了解,近年来非法跨境传销越演越烈,涉及金额也越来越大。一些境外传销组织利用香港和内地法律差异,把总部以及部分传销环节设在香港,发展内地居民到香港参与传销。其中最典型的就是自2007年开始活跃在珠三角的“亮碧思”传销组织。“亮碧思”总部也是设在香港,以发展经销商为名,以高额回馈和多层返利为诱饵,吸引内地人员到香港交钱加入。
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香港并无法律禁止多层次传销行为,内地工商、公安机关无法对该组织从源头上进行打击、取缔,只能对有违法犯罪事实发生在境内的部分传销人员进行处理。目前,在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的部署下,广州、深圳、珠海、韶关、惠州、东莞、中山等市针对 “亮碧思”传销活动开展集中打击,公安机关刑事拘留传销头目80人。
律师事务所提供传销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工商部门在查处韶关的“亮碧思”传销活动时,发现有2家律师事务所在非法传销活动中有深度参与行为。相关负责人介绍,这2家律师事务所主要是为传销参与人员提供见证法律服务,为传销组织发展下线提供便利。“因为部分传销下线人员无法到香港去缴纳入会费,就在律师的见证下把钱交给上线,然后上线代替下线去香港缴纳入会费购买产品。涉案的律师事务所里面的个别律师还亲自到香港听取了‘亮碧思’公司的宣讲介绍。”
相关负责人指出,相关法律规定,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这些律师既熟悉国家法律,又了解亮碧思传销组织行为的实际情况,提供见证服务是一种知法犯法的行为。这2家律师事务所前前后后一共为几百个传销人员做了见证服务。”
网络传销涉及金额巨大
目前传销的一个新形势,是网络传销案件涉及金额特别巨大,受害者范围特别大,影响特别恶劣。如深圳市公安局联合市场监管局成功侦破涉及全国26个省(直辖市)、82个大中城市,发展下线会员21万多人,涉及金额20多亿人民币的“电贸通”特大网络传销案以及涉案金额十多亿元人民币、涉及全国15个省、13.9万会员的“MSA控股集团”金融传销案。
据了解,MSA以“游戏理财计划”为幌子,声称只要投资500美元至3万美元加入成为会员,就可以实现高额的理财收益。MSA以所谓“静态收益”为诱饵,引诱会员不断发展下线,并按左右两区进行排列,形成上下层级关系,直接或间接通过下线的数量和收益来获取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