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5台问题电梯被封停 51台电梯被责令整改

07.08.2015  19:47
根据5日上报的信息统计,清远质监部门依法封停5台问题电梯,51台电梯被要求责令整改。

原标题:清远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5台问题电梯被封停 51台电梯被责令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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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刘秋宜)7月26日上午,湖北荆州发生“电梯吃人”惨剧。记者6日获悉,日前清远市质监局局长刘浔华带队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联合电梯维保及物业管理单位,深入清远市电梯有关使用单位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发现,部分在用电梯使用年久,个别电梯使用年限已超过了20年。相关部件老化不灵敏,市场又无相应配件更换,造成电梯偶然性故障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

根据5日上报的信息统计,清远质监部门依法封停5台问题电梯,51台电梯被要求责令整改。

个别电梯使用年限超过20年

电梯检查组由清远市质监局局长刘浔华带队,先后赴清远大厦市政府7号办公楼、市政府1号办公楼及其他相关重点电梯使用单位进行了安全专项检查。在检查场所,刘浔华带领检查组认真听取了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维护保养公司对相关电梯使用和维保情况的介绍,详细核查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检查记录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检查组通过认真核查,发现存在电梯维保公司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不规范、使用单位日常管理维护和检查记录不齐全的现象。同时由于部分在用电梯使用年久,个别电梯使用年限已超过了20年。相关部件老化不灵敏,市场又无相应配件更换,造成电梯偶然性故障时有发生,存在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

记者了解到,自荆州发生“电梯吃人”事故后,清远就开展了专项排查整治,组织检查组到人员较为密集的商场等场所开展检查,还督促各维保单位和使用单位技术性地逐一排查自动扶梯;要求维保单位做好日常维保工作、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维保;要求使用单位尤其是人员密集的商场、车站等扎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8月5日统计的数据,检查自动扶梯358台,自动人行道39台,使用维保单位检查数量260台,主动停用4台,完成整改11台,监护运行3台;而排查曳引式乘客和载货电梯共7183台,使用维保单位检查数量2100台,主动停用5台,完成整改15台,监护运行6台。

此外,部门抽检使用单位65家,维保单位14家,依法封停问题电梯5台,51台电梯被要求责令整改。

清远24台申龙电梯不存在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清远市目前在册电梯共7964台,在用电梯7254台,其中手扶电梯约为500台左右。不久前荆州“吞人电梯”被曝为苏州申龙电梯。据调查,清远共有24台申龙电梯在使用,其中英德有20台,清城区、清新区各2台,7月底就已经开展排查。“经过详细排查,清远24台申龙电梯暂未发现安全隐患。”清远市质监局特种机电设备科科长杨舒勃表示。

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使用正常的电梯每月至少要维保两次,每季度、半年、一年各要进行一次不同要求的大型维保。而且,手扶电梯属于特种设备,日常维护只能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负责,电梯使用全过程都是处于监管中的,从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修、保养这些都有相关规定,使用单位和维保公司都要切实履行职责。

对此,刘浔华局长在检查中指出,作为电梯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清远市质监局将切实担负起监管职责,强化安全监察工作力度,做好清远市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电梯安全涉及到电梯的制造、安装、使用、日常维护等各个环节,需要落实好各环节的安全责任,特别是落实电梯使用管理责任和日常维保责任。

刘浔华表示,电梯的使用管理单位必须履行好电梯使用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电梯维保单位必须规范日常维保行为,提高维保工作质量,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市质监局近期将分别召开全市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和电梯维保单位会议,针对当前电梯使用管理和维护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针对性的工作措施,提高电梯使用管理和日常维保工作质量,提升全市电梯安全运行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