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专项整治初战告捷 54家养殖场完成搬迁关闭

10.12.2015  10:49
上月初,兴宁市启动了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地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改善合水水库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目前,合水水库上游禁养区内绝大部分养殖场已签订搬迁关闭协议,整治工作初战告捷。

  本报讯  上月初,兴宁市启动了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地生猪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以改善合水水库水质,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目前,合水水库上游禁养区内绝大部分养殖场已签订搬迁关闭协议,整治工作初战告捷。

  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地生猪养殖污染是梅州市政府第四季度督办的重点环境问题之一,整治范围包括合水水库138米正常水位线内水域及向陆纵深1000米集雨区,合水水库入库河流上溯5000米河段水域及两岸河堤外坡脚向陆纵深200米的陆域,以及合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外延500米内区域,涉及黄陂、大坪、合水、罗岗4个镇。整治工作开始前,兴宁市主要领导多次率畜牧、环保、水务等部门负责人到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地,开展了近半年的反复论证调查。在此基础上,该市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于10月下旬制订了《兴宁市合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区生猪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并向社会公告。

  整治工作全面启动后,该市以宣传先行,共发放了3254份有关污染防治的法制宣传资料;建立了“属地管理,联合整治”机制,明确了相关镇和部门职责,并在政策和经费上给予支持;对按期完成存栏生猪出售或自行搬迁的养殖户,并承诺在规定范围内不再从事生猪养殖的,按审核数据为准的存栏种类和数量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目前,该市共清查出149家整治对象,已有148家签订搬迁关闭协议,54家完成搬迁关闭,30家通过验收发放了综合补助款。

  兴宁市畜牧局负责人表示,将对已搬迁关闭的养殖场(点)进行定期督查,确保2016年1月底前关闭合水水库饮用水源地禁养区内的所有生猪养殖场(点)。同时,全面清理整治限养区内的生猪养殖场(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钟思婷  陈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