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今年来城乡低保支出1.6亿元
20.08.2014 19:15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年来汕头市把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之首的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作为民政重点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城乡低保补差水平、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城乡医疗救助标准达标及孤儿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今年1至7月份全市共支出城乡低保资金1.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0.66亿元。
据了解,目前汕头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1.1万人,月人均低保标准为城镇438元、农村341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93元和58元。截至7月份,各区县月人均城乡低保补差全部超过省制定的目标任务,达到城镇353元、农村173元;五保供养标准全部达到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70%,比省的要求提高了10个百分点。截至6月份,全市农村五保供养对象3378人,年人均集中、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8126元和7611元,分别比去年底提高了686元和651元;从3月份起,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部分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统一提高到70%,年度最高救助限额提高到2万元。
1至7月份,全市共支出救助金2558万元,人均住院救助水平达到城镇5115元、农村5553元;机构供养孤儿和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从今年1月份起从每人每月1000元和600元分别提高到1150元和700元。
与此同时,将城乡低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纳入“一站式”结算范围。1至7月份,全市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对象共2554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近628.98万元。据悉,下来我市还将以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抓手,加快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和重特大疾病救助制度,加快建立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同时推进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工作,进一步理顺敬老院管理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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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2014 1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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