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2村干部贪污的47.7万元征地分配款被成功追回

15.03.2016  08:34

南都讯记者张在欢 近日,高明区纪委运用基层重要违纪违法案件提级办理,以及村(居)干部违规问题联合处置机制,办结了荷城街道庆洲村2名村干部侵占村民征地款一案,为庆洲村150名村民成功追回47.7万元征地分配款。

去年,高明荷城纪工委先后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庆洲村二队原村干部梁某、庆洲村三队原村干部梁某雄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村民征地分配款的问题。荷城纪工委调查核实,查明情况后,对上述两起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对涉案的2人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分别追回涉案款项22.8万元和24.9万元。日前,荷城街道已把追缴后2笔分配款返给了村民。

为庆洲村村民成功追回47.7万元,纪委是如何做到的?@廉洁高明称,一是领导班子分片负责。据悉,2015年4月,高明区村(居)干部违规问题联合处置机制正式推行,由区纪委牵头,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审计、信访维稳等单位参与,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以权谋私、逃避监督等九类违规违法行为,并实行区纪委常委分片联系负责制,实行农村基层重要违纪违法案件提级办理。2015年,高明区4个镇街纪委共排查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325条,立案98件,占全区立案总数的75.8%,较2014年同比增长48.5%.

同时,高明纪委创新监管预防制度,排查管理漏洞风险。据悉,高明区纪委推行“以案治本”工作,指导协调案发单位全面排查管理漏洞和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针对农村公章违法滥用,该区推行村民小组公章代管,建立“公章加盖审批、用章登记台账管理、责任追究”等监管制度;针对农村财务开支不透明,开设农村财务网上监控平台与银行数据对接功能,重要开支须经镇街道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笔收入和开支都会通过短信发到村居财监会成员手机上,使每一笔资金都得到全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