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开庭 7名关员庭上互掐
沙头角海关腐败窝案昨开庭,7名关员涉嫌受贿及放纵走私受审,庭上耍“太极”兼“互掐”
羊城晚报记者 沈婷婷
去年深圳市盐田区检察院一场突击行动,使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腐败窝案曝光。该科集体有组织地放纵走私案,科室工作人员可谓“全军覆没”。3月19 日,包括旅检四科负责人郑小梧在内的7名关员涉嫌受贿及放纵走私出庭受审。由于人数较多,庭审从早上十时开始一直持续到晚上七时,中途有短暂休庭,第二天 还将继续开庭。
值得注意的是,该窝案庭审时一度出现关员之间互相推卸责任的现象:基层关员称受科室负责人郑小梧指使,虽表达过反对但收效甚微;郑小梧则反击称对底下人员放纵走私收黑钱一事无力干涉,自己受贿是受已被判刑的关长吴文奎所迫。
关员分成三个组 “规范化”收黑钱
据检方指控,从2013年12月初开始,负责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的副科长郑小梧将科室人员“化零为整”,把关员分成三个组,每组设带班副科长及 组长,根据科室统一安排,被告人卢超颖(带班副科长)、沙曼、陈建基等人为一个组,沙曼担任组长;被告人陈金泉(带班副科长)、陈国荣、冯志红等人为一个 组,陈国荣担任组长;另一个组由邓永宏(另案处理)、彭望春(另案处理)、王瑞梅(另案处理)等人组成,邓永宏担任组长。每组值班时,带班副科长会将写有 走私人员车牌号码的名单放在值班室桌子上,值班人员统一按名单上的车牌号码给相应的车辆放行,放任走私人员利用上述车辆多次走私日用杂货。
随着旅检四科这种“制度化”,走私客行贿的日期也逐渐“规范化”。昨天的庭审披露,走私人员会在每月10日、20日、30日左右按照放行次数、职位高低等标准,向其所分配组的组长缴纳好处费。
每个值班小组已有带班副科长负责当日值班工作,又额外设置一个没有编制的“组长”,其实是有“目的”的。据曾担任组长的沙曼及陈国荣供述,组长一职 由郑小梧指派业务骨干担任,专门与走私水客对接。水客在规定时间行贿时,将装好现金及纸条的信封统一交给组长,纸条上会标注行贿人姓名及放行次数。与此同 时,旅检四科按照车辆型号来收费,小汽车每车次人民币1200元,商务车等容量较大的车辆每车次1500元。组长在拿到水客黑钱后,按照放行关员500 元、带班副科长300元、郑小梧200元及“科室经费”200元的标准进行分配。
按标准收好处费 1个月获利60万
据检方指控,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1月1日,走私人员张裕明(已判刑)、陈建华(已判刑)、黄剑文(另案处理)、彭月娥(另案处理)、 何志平(另案处理)、何文才(另案处理)在沙曼这一组值班期间,多次利用车辆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并按照标准给予郑小梧、卢超 颖、沙曼、陈建基等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人民币413200元;走私人员冯楚裕(另案处理)、叶旖毅(另案处理)、邹腾才(另案处理)在陈国荣这一 组值班期间,多次利用车辆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并按照标准给予郑小梧、陈金泉、陈国荣、冯志红等旅检四科工作人员好处费共计人 民币189200元。
2012年8月至2014年1月1日,被告人郑小梧临时负责沙头角海关旅检四科工作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走私人员张元财(已判刑)、陈伟群(另 案处理)、冯楚裕(另案处理)、陈建华(已判刑)使用车辆出入沙头角边境特别管理区违规超量运载日用杂货提供帮助,分别收受张元财现金人民币35000 元、陈伟群现金人民币50000元、冯楚裕现金人民币28000元以及陈建华现金人民币27000元;共计人民币140000元。
科长庭上“说法”不少
收人钱财经领导同意 “都是领导交代”
2014年1月1日晚,检察院依法从郑小梧的办公室、沙曼随身携带的手提袋内、陈某基及陈某荣的衣柜中查获走私人员给予旅检四科相关工作人员的现金人民币共计463600元以及记载有时间、人名、金额等内容的信封和纸条。
对于如此翔实的信封和纸条,郑小梧说是在2013年12月的时候收到沙曼给的信封和纸条,大概有21个信封,主要是因为中英街是沙头角海关管理的区 域,接待任务很重,经费常常不够,“基本上都是按照领导要求收好处费和处理这些费用。”郑小梧在庭上语出惊人,爆出收好处费经过领导同意而且是经过领导的 批示处理款项。
郑小梧说,科里会给一些车辆放行给予关照或者行个方便,而信封上更是有两种标识,注明公费和经费,“没有什么规范的表述,就是分为两种。”
既然是领导同意,并按照领导的指示执行,那是否会召开相关会议或有书面材料?郑小梧对此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只说“没有决议程序,没有书面材料,都是领导交代的”。
庭审时郑小梧多次提到“经过某某领导交代而干吗干吗”,对于从他办公室搜出来的好处费,郑小梧强调自己既没有掌控权也没有支配权,还说自己不用去现场,现场负责的都是代班副科长,这些代办副科长做什么也不用他审批。
好处费用于公务接待 “是习惯性做法”
郑小梧还说,收取的这些好处费,都是用于单位的公务接待。自从坐上了旅检四科负责人位子后,他已经收取过54万元的好处费,另外沙曼也在2013年12月中旬和下旬分了两次给予他用信封装好的8万元和19万元。
那么,郑小梧是怎么把好处费用于单位开销的呢?庭审现场郑小梧说,并没有记账,不过部分花销是有发票的,但却没找到。他声称:2012年底,原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要求给海关退役武警送纪念品,每人一把刮胡刀,因此共买了100个刮胡刀。
2013年12月初,由相关主任的交代,将收来的好处费向中英街的16号水果档支出27万元的历史旧账,这笔钱是向海关的科员交代过的,在12月底的时候,支出5万元用于和深圳海关一起筹划的书法展。
另外,郑小梧说会给单位的食堂采购野味进行加餐也花去了几万元,每个月用于接待和慰问的水果也要花去几万元,另外在一次慰问活动中,由吴文奎交代买了5部最新的三星手机送给相关武警战士作为纪念品。
对于收到的好处费这样来支出,郑小梧说:“这是单位的习惯性做法。”
啥都不知道有钱就收 “这是关内顽疾”
沙某为什么要给郑小梧这些钱,郑小梧在庭上“一问三不知”:“我不清楚,你可以自己问问。”
起诉书指控的“收费标准”是谁制定的?郑小梧对此打起太极:“我1989年就在海关的机关办公室,这个是关内存在的顽疾。”他说,这是一个普遍并且长期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好处费都是别的关员收到分给我的,我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对于检方搜出的保险柜里的钱,郑小梧称自己对很多事情不清楚,只是说:别人给多少,自己就照单全收。审判员追问:“你这个做科长做的什么都不知道,别人给多少钱就照收是吗?”郑小梧回应:“是的。”
自称“什么都不知道”的郑小梧说,也没有去关照什么人和车辆,推说他自己并不知道关照车辆放行的名单,也没有给关员发过放行名单,还声称自己也在尽最大努力去遏制这类事情,说自己曾控制过一辆名单上的车辆,为此还向关长道过歉。
为立功科长揭发: 曾向关长送钱求升迁
对于原沙头角海关关长吴文奎授权旅检四科收取好处费一事,郑小梧交代:虽然未经相关会议或书面材料决定,但每次收取的好处费都会与吴文奎及陈锐全(原沙头角海关专职党委副书记)“分红”。
郑小梧庭审时透露,向吴文奎行贿的21万元中,有8万元是为获得职位升迁而送的,随后的13万元则是在自己担任旅检四科负责人后发生的,“每个月4万,有一个月刚好碰到中秋节,就给了5万”;他行贿陈锐全的轨迹与此相似,其中2万元用于升迁,9万元则是逐月分红。
庭审时郑小梧称,主动向检察机关供述行贿吴文奎及陈锐全,动机是为了检举揭发立功。
科长关员“互掐”: 关员称都是科长定的
昨天,在7名关员一同出庭时,出现科长与普通关员“互掐”的局面。郑小梧自辩称,自己虽然是旅检四科负责人,但很少出现在执法现场,通常在办公室上 班,“我的办公室里没有现场监控,其他的7个关领导都有监控,所以我看不到现场,掌控不了现场情况”。郑小梧还称,自己并无科室人员的人事处置权,因此, 现场值班关员遇到问题不用向他审批,由带班副科长负责。
不过,其他6名关员表示,郑小梧作为科室负责人主持旅检四科工作,分组收费以及每个组的组长都是由他定的。沙曼就供述称,分组是副科长以上的领导决定的,“郑小梧让我做组长,说自己可能会负责收一些钱”。她还提到,有水客来办公室行贿时,提到“是郑科让我来找你的”。
曾担任组长的陈某荣供称,每辆小车收取1200元的标准,是郑小梧亲自向其交代,“收费标准是科长定的,信封上会标明谁给的钱以及给谁的钱”。陈建 基则表示,自己将要退休,曾对科室的放纵走私的行为很不满,觉得这么做已经超越底线,“科里绝大部分人都有反对的意思,但是风气还是没有扭转过来,我不清 楚是科室的问题还是某个人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