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4月广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8%
2015年1-4月,广东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727.04亿元,同比增长9.8%。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4133.10亿元,增长5.5%。
一、乡村消费品市场增长略快于城镇。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4月全省城镇消费品零售额8543.98亿元,增长9.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183.06亿元,增长9.9%,增速比城镇消费品市场高0.2个百分点。
二、商品零售增长有所放缓,餐饮收入增长加快。按消费形态分,1-4月全省商品零售8737.05亿元,同比增长9.7%,增幅比一季度回落0.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989.99亿元,增长10.0%,增幅比一季度加快0.7个百分点。
三、基本生活品销售平稳增长,石油、汽车销售下滑。1-4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粮油、食品类零售额287.25亿元,同比增长18.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零售额400.89亿元,同比增长9.2%;日用品类零售额163.83亿元,同比增长21.0%。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零售额212.13亿元,同比增长15.5%;中西药品类零售额187.25亿元,同比增长15.8%;通讯器材类零售额133.96亿元,同比增长25.3%。石油及制品类零售额610.49亿元,同比下降10.5%,降幅比一季度扩大0.3个百分点;汽车类零售额1075.88亿元,同比下降0.6%,其中4月当月下降6.2%。1-4月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其他主要大类商品中,饮料类零售额增长17.9%,烟酒类增长15.4%,化妆品类增长10.8%,金银珠宝类增长12.1%,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1.1%,家具类增长16.2%。
四、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网上商品零售保持快速增长。1-4月,全省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214.23亿元,同比增长53.1%,增幅比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高43.3个百分点,比一季度回落4.7个百分点,占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2%,拉动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约1.1个百分点。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企业(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企业(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企业(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