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欢而散or和平分手?818那些解约风波!

28.04.2016  22:38

原标题: 不欢而散or和平分手?818那些解约风波!

  说起明星与经纪公司的解约,有的是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有的甚至于对簿公堂、公开撕,也有的最后支付了天价“分手费”。

毛晓彤

声明

  新浪娱乐讯 最近一系列明星解约,可真是让经纪公司防不胜防,4月25日,演员毛晓彤[微博]发表声明,称正式提出与经纪公司解约,并委托律师全权处理。说起明星与经纪公司的关系,有时像谈恋爱,长时间积累的小矛盾最后忍无可忍,导致分手,但分手的成本可不尽相同,有的是和平分手、好聚好散,有的甚至于对簿公堂、公开撕,也有的最后支付了天价“分手费”,不管形式如何,吃瓜群众们搬个小板凳围观就好了。

   1、不欢而散、对簿公堂型

  喜好狗血剧情的小伙伴看过来,明星同经纪人解约足够让人虐心又伤身啊。解约大战最火的要数中国艺人与韩国SM公司的解约大战,从韩庚[微博]到EXO的吴亦凡、鹿晗[微博]、黄子韬[微博]等,这个被称为韩国“造星工厂”的公司,一直话题不断……

  吴亦凡作为EXO的队长,在提出同SM公司解约事件后,可谓引发轩然大波,队友互掐、好友力挺,粉丝和媒体迅速把关注的焦点集中到这一事件上。想想EXO有多红,哪家电视台请到他们,节目收视率就会破历史新高。

  2014年,吴亦凡向法院提出了确认其与SM公司的所属协议无效的诉讼,吴亦凡提出诉讼后,EXO成员在社交网站上纷纷取消对他的关注。成员之间的“取关”也在粉丝中闹出不小的风波,站不同队的粉丝纷纷在网络展开骂战。吴亦凡与SM公司的解约诉讼将于5月27日开庭宣判。

  EXO组合成员出道的鹿晗,一直是正儿八经“鲜肉”一枚,在组合里担任主唱、领舞、门面担当。2014年10月10日,鹿晗由代理律师向韩国首尔地方法院递交起诉书,以生病伤痛为由申请与SM公司合同无效。不过,回国后的鹿晗并没有受到解约事件太大的影响,各种合约简直接到手软,发展机会颇多,话题热度也依旧不减。鹿晗与SM公司的解约诉讼将于5月27日开庭宣判,这场持续了2年多的诉讼终将落下帷幕。

  2015年,蒋劲夫[微博]和唐人影视解约一事也是闹得沸沸扬扬,两者甚至一度撕破脸,对簿公堂,蒋劲夫最终还是跟唐人前同事杨幂[微博]、林更新[微博]一样,最终解约成功。看着自己精心栽培出的艺人最终跟自己分道扬镳,唐人在感到失望的同时,也发文暗讽其是白眼狼。在蒋劲夫谈及与唐人的解约始末中,他否认片酬是自己离开唐人的主要原因。他感恩唐人对自己的栽培,但也坦承与唐人已失去“互相支持、互相尊重信任”的合作基础。据悉,蒋劲夫与唐人完成解约,已签约喜天影视,新公司还将为其打造工作室,不过对此蒋劲夫并没有给与回应。

   2、好聚好散、和平分手型

  说起好聚好散的夫妻,就不得不提到王菲和李亚鹏,即使离婚还依旧相亲相爱;如果说到明星和经纪公司,就不得不提到李宇春和老东家天娱了。

  李宇春凭借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出道,便签约在天娱的旗下,相比同时期的周笔畅[微博]、何洁[微博]等人出走天娱,李宇春算是最为长情的一个了。2010年,李宇春与天娱传媒[微博]的第一次五年合约到期,当时就有传言称华谊想将这颗摇钱树招到旗下,还开出天价签约费,但消息一出华谊方面立刻否认。同年12月,李宇春决定与天娱续约五年。对于续约一事,李宇春曾公开表示,其中存在与龙丹妮个人的人情因素。随后在去年12月正式单飞,也算是李宇春同天娱的和平分手。

  凭借《一起来看流星雨》大火的郑爽是天娱这些年来力捧的又一花旦,当时爽妹同天娱的合约期是八年,算至今年2月份合同到期,之前带郑爽的天娱团队就已经开始进行工作交接了,原来负责带郑爽的经纪人和宣传也已经不再代理她的工作。现在打理郑爽工作的是她的爸爸、妈妈、弟弟等一系列亲戚朋友。

  提起老东家天娱,郑爽表示,在天娱这个大家庭中有青春时光中最美好的岁月,温暖的回忆将会永远藏在心底。也算是和平分手的典范了。

   3、支付天价“分手费”型

  同样东家是天娱,尚雯婕[微博]的解约事件就有点小小的波折了。2006年,尚雯婕成为超女总冠军,红极一时,但一年后,尚雯婕却与天娱闹出轰轰烈烈的解约分手事件。天娱直接向长沙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尚雯婕赔偿违约金800万元人民币。

  对于这件事,尚雯婕回忆起来依然没有后悔过,“我与天娱的矛盾,主要是对老公司的音乐定位不认同。另外,湖南卫视习惯按他们的方式来包装艺人,但那种中性打扮的风格并不适合我。”虽然最终如愿以偿地离开了天娱,但尚雯婕坦言自己并非赢家,“我输得很惨,为此付出了很沉重的代价。”天娱要求得到800万的违约金,双方对簿公堂,最后虽然顺利解约,有传尚雯婕一方付了700万的违约金。如今她是华谊旗下艺人。

  张雨绮[微博]当年因出演周星驰的电影一炮而红,随后签约了星爷旗下的公司。2010年,张雨绮在电影《白鹿原》发布会上公开承认与星辉解约一事,并已经进入到法律程序。又经过一年时间,至2012年,案件最终有了判决结果:即合同解除,张雨绮赔付星辉公司300万元港币,对此结果张雨绮十分坦然,表示接受判决,懒得上诉。

  张雨绮和周星驰公司解约后,两人并没有不欢而散。作为周星驰近年作品中罕见的“二进宫”的“星女郎”,2016年,张雨绮又和周星驰合作了《美人鱼》。当问及两人的关系时,张雨绮回应:“我跟星爷的关系一直都很好,也没有外界传言的那些问题。

  (实习生曹思妍/文)

  (责编:小桂子)